佛教最先使用的术语通常“能”指能动一方,“所”指被动一方;“能”指主体,“所”指客体。佛教语。 “能”与“所”相对, 犹言主客观。如,“能缘”指认识主体及其能动作用,“
所缘”指认识对象;“能取”是内识,“所取”是外境;“能知”是认识主体,“所知”为认识对象。
东晋佛教哲学家
僧肇说:“般若即能知也。
五阴即所知也。所知即缘也。”认为佛教智慧般若是能认识的主体,五阴即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是认识对象。 佛教认为 “能”“所”相对,“所”不能离开“能”。
二法对待之时,自动之法,谓为能。不动之法,谓为所。如能缘
所缘能见所见等。世言原告,即为能告。被告即为所告也。
金刚经新注一曰:“般若妙理亡能所,绝待对。” --佛学大辞典
二法对待,其主动的一面称“能”,被动的一面称“所”。亦即
有为法之造作,主体的一面称能,客体(对象)一面称所。如
心识缘境,心识为能缘,尘境是所缘。
阿赖耶识储藏万法种子,阿赖耶识是能藏,种子是所藏等是。--
唯识名词白话新解
Subject and object. Seeing the world in a dualistic subject and object way. --【汉英-英汉-英英佛教词汇】
能取和所取--能取即认识的主体,所取是被认识的对象。换言之,能取者为心识,所取者是外境。在
唯识学上,能取是
识体四分中的见分,所取是识体四分中的相分。
最后再谈谈佛学为什么要使用能所这对概念。能所是所有二分法的基本,正是有了能所,才有了分别,进而有了执取--我执--欲望...在佛教看来用能所的方法看待世界是错误的,而这是一般人最基本的思维模式, 这正是人类苦难的根源。
老光对能所的解释--能是所隐藏的,所是所显现的--可能是把能所当作能藏(
阿赖耶识)和所藏(
种子识)了。
《
大般若经》卷五六八: “作是思惟, 所观境界皆悉空无, 能观之心亦复非有, 无能所观二种差别, 诸法一相, 所谓无相。”
薶照 《人民程度之解释》: “盖一切事物, 有能即有所, 能所固对待而不可离。”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融水苗族自治县香粉乡中坪村《能所屯》是一个地名,是少数民族苗族的居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