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因”是指西方哲学史中的一个概念,意思是自身是自身存在的原因。这一概念最先由笛卡尔提出,后来哲学家斯宾诺莎(1632-1677)批判地继承和发展了他的思想,把自因作为他的哲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范畴。
斯宾诺莎指出:一个实体不能是另一个实体的原因,或者一个实体不能为另一个实体所产生,所以实体是自因,即它的本质便包含着存在。它是它自身的原因,不依赖任何其他的东西,当然也不是上帝创造的。
因此,自然界作为一个无限的实体,是不生不灭的独立存在,它就是自己存在的原因,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互为因果,相互作用,处于无尽的因果联系链条中。
“自因”学说对后世哲学特别对黑格尔(1770-1831)的辩证法思想影响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