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决定是一种关于经验选择的潜能,是在充分认识个人需要和环境信息的基础上,个体对自己的行动做出自由的选择。自我决定论由美国心理学家德西和瑞安提出,强调自我在动机过程中的能动作用。自我决定论将人类行为分为自我决定行为和非自我决定行为,认为驱力、内在需要和情绪是自我决定行为的动机来源。
简介
自我决定理论是由美国心理学家Deci Edward L. 和Ryan Richard M. 等人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一种关于人类自我决定行为的动机过程理论。
自我决定认知动机理论是比较完整的理论框架,它涵盖了较多的动机类型,动态地观察各种动机类型,可以有效地评估学习者的学习动机,为动机研究提供了新的方向。国内的外语研究者们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利用这一理论研究中国学习者的外语学习动机。研究者可以利用这一理论对中国的外语学习者进行多方面的研究。
作为一种新的动机理论,自我决定理论强调人类行为的自我决定程度,将动机按自我决定程度的高低视作一个连续体.其基础是有机辩证元理论,认为社会环境可以通过支持自主、胜任、关系三种基本心理需要的满足来增强人类的内部动机、促进外部动机的内化、保证人类健康成长.自我决定理论虽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它体现了动机研究的趋向,为众多的动机理论的整合提供了基础.
解析
1.人类行为的分类:自我决定行为和非自我决定行为
德西等人指出,个体有一种天性──想相信他们是凭自己的意志力来活动的──是因为他们想做,而不是他们不得不做(DeCharms,1976,1984;Deci,1975;Deci & Ryan,1985)。他们认为人们形成了影响他们的信息解释的不同的因果取向:个人取向和非个人取向,从个人取向这个角度来看,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个体把自己知觉为他们自己的行为的原因,这种他们称为因果的内在点,又叫做自主取向;另一种情境是个体相信他们的行动是为了获得奖赏或取悦他人,或是因为外部因素的影响,他们叫做因果的外部点,又叫做控制取向。当人们的因果点是内部而不是外部时,人们更可能被内在激发来活动。一个人的因果取向形式决定结果行为是自我决定的或是非自我决定的。自我决定行为基于对人们的有机需要的认识,并且设计选择行为,这种行为在于满足人的需要。而非自我决定行为,不包含真正的选择,所以可以说是自动的,它们受外在刺激和非整合的内在因素相互作用的控制,如替代需要、机体调节或压制人们的需要结构的驱力和情绪。由于非自我决定行为是控制决定的或者是无动机的,因而它不是德西的自我决定论研究的重点。这样,自我决定理论就把所有的人类行为区分为两大类:自我决定行为和非自我决定行为。
根据该理论,当一个人选择来采取某项活动,而不是完成某个外部目的时,同样的活动更可能被激发或更快乐。如快乐阅读,指人们选择书或文章来阅读,而不是课堂作业。非常幽默的是,如果两位室友阅读同一本书,自己选择来阅读这本书的人,会津津有味地读;而当做作业来完成的人则会敷衍了事。
2.自我决定行为和非自我决定行为的信息加工模式
德西和瑞安(1985)利用信息加工模型来说明动机行为序列的各个方面是如何起作用的(见图)。在这个理论模型中,他们将认知理论的主要研究成果整合成一个完整的动机理论。这种动机理论描述行为序列的各个成分,并以流程图的形式表现出来。
德西认为,自我决定的心理标志在于灵活地控制自己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在自我决定时,人们自由选择行动,而不是被迫或受到强制,并且这种选择基于对有机体需要的一种认识,和对外在事件的一种灵活解释。自我决定时常涉及对人们的环境或结果的控制,但它也可能涉及放弃这种控制的选择。但同时,自我决定也会受到环境力量的支持或阻止,所以,对自我决定的研究部分地依赖于对环境影响的探索。
由图可以看出,自我决定行为是从环境的信息输入和个人的需要结构开始的。信息输入从其机能意义上说可能是信息的、控制的,或无动机的。通过一系列的动机行为,信息不断地以一种允许自我改正的途径被连续加工,同时,还可能伴随着思考和反思。需要结构也可以提供信息,需要结构所引起的信息来自于非神经系统的与基本驱力有关的生理(如人的血糖水平和腺体活动)和与内在动机有关的神经系统组织。
从环境的信息输入和个人的需要结构还和个人的因果取向形式(自主取向、控制取向和非个人取向)相互作用。这导致动机的形成(对未来满足的认识)。不同的因果取向将导致人们在满足需要的过程中积极性的高低,以及有区别地解释与满足需要相联系的信息输入。同时,和信息输入相互作用,一个人的因果取向的形式决定结果行为是自我决定的还是非自我决定的。
动机的形成成为目标选择和目标行为的基础,在目标达到的时候,也就是在行为完成并且以某种方式受到外在奖赏的时候。如果目标获得导致预期的动机满足,整个序列宣告结束。然而,如果个人的预期不准确,以至没有获得满足,个体可能会回过头来重新选择一个目标,以获得最终的满足。在激发的动机已被满足或在另一个动机已出现时,原来自我决定行为的这个序列告终。
自动的、非自我决定的行为,既可以是控制决定的,也可以是无动机的。他们以和上述自我决定动机行为不同的方式运转。它们都涉及非整合的(时常是无意识的)动机。这种动机与控制的结构或非个人的、不能把握的力量相互作用,产生非真正的选择行为。这些可能是有意的,像控制决定的行为情况一样,或者它们可能产生于受与个人的意图相抵触的力量支配的情况。在这两种情况下,这种行为通过直接的或替代的非整合的动机满足而告终。
3.自我决定行为的动机来源
德西着重论述了自我决定行为的动机过程,突出了个体在动机过程中的能动作用。
激发动机和给行为提供能量的最为重要的信息来源是最初的一系列驱力。驱力可以作为发动自我决定行为的动机出现,或者它们可能是自动行为的发动者。驱力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它的循环运作。
形成动机的第二个重要的信息来源是智慧和自我决定的内在需要。这种基本的、不断发展的动机倾向在于给行为提供能量和指导,引导人们去挑战,去从混乱中创造秩序,去调节他们的驱力或投入有趣的活动。
情绪像驱力和内在需要一样,提供可以导致动机形成和随后的目的行为的信息。例如,愤怒可以引起一种动机来改变人所处的令人不愉快的环境因素。情绪作为行为的前提和后果在动机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自我决定理论中,情绪反应是信息的源泉,这种信息先于行为并给行为提供能量,并且它们以体验到满足的形式成为成功行为的结果,或以挫折的形式成为不成功行为的结果。德西认为,自我决定行为由动机提供能量,而这种动机由情绪以及对将来满足状态的需求引起。非自我决定的情绪行为有一种非整合的情绪直接提供能量并以自动的、富有表情的反应出现。例如,一个人首次驾车在快车道上行驶时会感到焦虑,但在快车道上行驶产生的征服感这种积极的情绪可能促动这种自我决定的行为(如在快车道上行驶练习)。相反,在快车道上行驶的恐惧可能引发骂那些突然行驶到旁边的人的非自我决定行为。
驱力、内在需要和情绪这三种动机来源会相互影响、相互侵占和相互干扰,也可能联合起来产生多重动机。
在一个动机或多个动机显现时,人们根据他们对这些动机的满足的预期来选择目标,从事自我决定的行为,这种行为可以通过自我修正并指向目标而获得。如果所有的步骤都进展顺利,并且这种目标将产生预期的满足,行为将终止。不然,人们将需要选择一个不同的目标,这种目标增加了一些,是预期产生满足的可能性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