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实现是指个体的各种才能和潜能在适宜的社会环境中得以充分发挥,实现个人理想和抱负的过程。亦指个体身心潜能得到充分发挥的境界。美国心理学家
马斯洛认为这是个体对追求未来最高成就的人格倾向性,是人的最高层次的需要。
概念
经济学中含义
经济学中的自我实现的含义是一个中性词,而且是大多数情况下是贬义的(其他编辑者注:此处贬义不是指道德上批判自我实现的意思,而是说自我实现常用于解释不利事件发生的原因)。如果一个主体预期在经济上会有某些特定事件的产生,并且按照这个事件一定会发生采取预先的行动,最后导致了这个特定事件的发生(如果主体预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件,那这件事发生的概率会微乎其微)。那可以说这个事件是自我实现的。
比如假设人们相信,
墨西哥比索在未来将要贬值。则投资者将给墨西哥资产风险一个较大的
贴水。这种预期使墨西哥利率上升,从而导致墨西哥通货价值下降。因此,对一种通货未来将要贬值的预期会引发它实际的贬值。这种事件可以说是自我实现的。
心理学概念的来源
人本主义的心理学大师
马斯洛(Abraham Harold Maslow)在1940年代提出的
需求层次理论中,他将研究焦点放在
心理健康的个体上,特别是那些所谓“自我实现”(Self-actualized)的人身上,尝试归纳出那些对生命感到满意、能发挥潜能又具有创造力的人的共通点。马斯洛发现,这些人之所以较不易受到焦虑与恐惧影响,是因为他们对自己及他人都能抱着喜欢及接纳的态度。他们虽然也有缺点,但因为能够接受自己的缺点,所以他们较一般人更真诚、更不防卫,也对自己更满意。人本主义的心理学家及教育家相信每个人天生均具有自我实现的倾向,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级理论,当一个人较低层次的需求(如安全感)获得基本满足之后,他便会转而尝试满足更高层次的需求(如自我实现),他对生命的满意度也随之提高,但是当这样的倾向受到阻碍,特别是孩童时期父母冷酷或拒绝的态度,便会影响到这个人的
自我概念的健康发展和他对现实世界的觉察,这个人开始自我防卫,甚至从真实的感受中抽离出来时,更难成为自我实现的人。
另一位
人本主义心理学的代表人物
罗杰斯认为,所谓自己,就是一个人的过去所有的生命体验的总和。假如,这些生命体验我们是被动参与的,或者说是别人的意志的结果,那么我们会感觉,我们没有在做自己。相反,假若这些生命体验我们是主动参与的,是我们自己选择的结果,那么不管生命体验是快乐或忧伤,我们都会感觉是在做自己。
人的特征
自我实现者
自我实现者是指具有
自我实现需要的人,马斯洛经过调查提出,具有自我实现需要的人具有15种特征:
1、能对现实采取客观态度;
2、能承认自然、他人和自己;
3、自发和单纯;
4、以问题为中心,能献身于事业;
5、有独处和独立的需要;
6、自主而不依赖环境;
7、能欣赏生活,有持续的新鲜感;
8、比一般人有较经常的高峰体验;
9、关心社会、他人,有强烈的同情心;
10、能发展起与他人的亲密关系,但深交有选择;
11、能区别手段和目的,不会为了目的而不择手段;
12、民主、虚心向人学习;
13、富有哲学幽默;
14、富有创造性;
15、重大问题上不信奉权威,能坚持自己的观点,顶住压力。
自我实现者(或说有自我实现需要的人)在现实生活中少有,因社会并未为人的自我实现创造适当的条件,社会环境束缚人的创造性,多数人达不到自我实现的水平。
中国人的自我实现观
中国古代思想家的目的是在实践中实现自己的道德人性,从中得到真正的精神享受,即所谓的“心中乐地”。这种实现完全是
现世主义的,它主张在现世人生中实现最高理想,并不需要彼岸的永恒和幸福。因为永恒和幸福本来就在你的心中,随时可以实现和受用。中国人把“立德、立功、立言”定为人生三不朽,正体现了中国文化在价值取向上的现世特征。
然而,也同样由于这种现世的自我实现导致了中国人的
功利主义、
家族主义和
个人主义,同追求永恒的精神境界正好形成明显的反差。这说明,任何事物都是把“双刃剑”。这种着眼现世的自我实现既解释了中国人易于满足,长期安于小农生活的弊病,也成就了中华民族勤劳忍耐的美德。
贡献及其错误
自我实现理论的贡献
自我实现理论认为:自我实现需要是在尊重需要获得满足的基础上产生的,这是正确的。只是不仅是自我实现需要,马斯
需要层次理论中的生理需要、安全需要与情感归属需要的产生无不都是人的基本尊严被获得尊重的结果,而这种尊严尊重即被体现为
人权与
权利。
自我实现理论的谬误
自我实现理论认为:自我实现需要是在生理需要、安全需要与情感归属需要获得满足的基础上产生的,而这是不正确的。历史上很多事实证明:很多有高度理想抱负的人为了自认为高尚的任务目标可以牺牲很多常人看来有价值的东西,有时有些甚至是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而这些有高度理想抱负的人许多甚至自己还是处于贫寒交迫之中。由此可见,自我实现需要中的理想抱负是高于生理需要等基础需要,而又能使这些生理需要服从服务于自我实现需要的存在。
来源与产生
自我实现从其产生过程上来讲,是行为增力作用上相互矛盾对立的业绩经验感与自我实现需要(属于荣誉心理),由意识过程中的“优越责权意识”的作用下得以相互平衡结合,所形成的一种士气状态。
公式中的优越责权意识是指个体所意识到的,对社会群体成员对一定任务目标及其相应的思想行为,会受到尊重认可与推崇的程度。自我实现是据于最高水平程度的一种
士气状态,在自我实现公式中业绩经验感是直接建立在
信心中的
集体效能感基础上的,而集体效能感又是建立在信心中的
自我效能感基础之上的,而自我效能感又是直接建立在
信念的基础之上;在自我实现公式中自我实现需要(属于荣誉心理)是直接建立在
态度中的归属心理基础上的,而归属心理又是建立在态度中的自我愿望基础上的,而自我愿望亦是直接建立在信念的基础之上。
信心和态度根源于意识到的本能本性(
条件反射与
非条件反射)所达成的信念,信心与态度在目标责任上的对立统一会产生士气,而士气中高层次的自我实现心理的演变乃至最后稳固,最终又会促使士气返回于原后天已达成的信念之中,即形成或修正原已在后天形成的性情、嗜好等等。
业绩经验感
业绩经验感是指个体通过人生生活经历、学习、工作与执行群体任务,所获得的成功与失败的知识与经验。包括自负感、自豪感、成就感,乃至相反的挫折感、气馁感等等。同时,由于业绩经验感是建立在
自我效能感与集体效能感的基础之上,所以业绩经验感亦包括自我效能感与集体效能感的内容与表现。
从士气的内在表现来讲,业绩经验感是士气来源方最高度的信心状态,它表现为个体在行动过程中借鉴自己本身的阅历、学习过的知识以及实际的成败经验,而对现实及未来行动成败所形成的,相互之间具有随生共存的统一协调性的外在感知、情绪反应和外在意识。而除了知识、生活阅历和见闻以外,业绩经验感还突出表现为任务执行业绩和群体生活业绩两个方面:
首先,出色的完成任务的业绩可以起到稳定群体成员的行动情绪,从而坚定群体成员以小胜大、以弱胜强的信心的作用。
其次,很多群体行动特别是军事行动往往需要群体成员忍受常人所不能忍受的艰难困苦,而这种艰难困苦对于初次接触到的人来说,往往难以理解并难以忍受的。但是,当他经过几次这种生活或训练,这种生活就会成为他们一生宝贵的精神财富,从而促使他们敢于面对以后更多更艰难的生活生存状况。
自我实现需要
自我实现需要附属于荣誉心理,在自我实现公式中以荣誉心理代替自我实现需要会形成自我实现心理。荣誉心理是指个体在职责任务执行与实现个体人生目标中,为保有或追求他人对自己自发的尊重,以及为保有或追求自己对自己的自发的尊重,所具有的态度。荣誉心理俗称为“要面子”、“要脸面”,荣誉心理内在知觉上会表现为对相应事物及其观念的信任、信奉与信仰等,情感上会表现为羡慕心理、好胜心理、虚荣心、羞怯心理、嫉妒心理、愧疚心理等,意向上则会表现为理想与抱负。个体由于他人的尊重以及自己对自己的尊重,所带来的尊荣程度的内在知觉、情感和意向,这些心理过程的相互之间具有随生共存的协调一致性。同时,由于荣誉心理是建立在利益心理与归属心理的基础之上,所以荣誉心理亦包括利益心理与归属心理的内容与表现。只是利已心理上的思想道德及其行为上要求是对外对他人的,而荣誉心理中的思想道德及其行为上的要求还包括对内对自已。
荣誉心理是直接建立在归属心理的基础之上,若将归属心理分为对社会交往的归属意识和对利益群体的归属意识两种,则在这两者的基础上的荣誉心理就可分为社会荣誉感与政治荣誉感两种。在人们既有的社会环境的基础上,人们追求的是其在社会交往中的尊重,由此形成的是人们世俗的社会荣誉感。政治荣誉是个体在社会群体中的实际的威信和名誉,俗称为“体面”,而追求政治荣誉感则俗称为“要体面”。
自我实现心理的产生
自我实现心理表现为功名心等,而就产生自我实现心理的荣誉心理的意向来源又可分为竞争型自我实现心理、兴趣型自我实现心理与理想型自我实现心理。自我实现心理的达成会形成人们的幸福感乃至炫耀心理,而且自我实现心理的达成还会影响乃至改变人们原本已形成的各种性情、嗜好等条件反射的内容,从而又会成为未来行为士气演变的信念基础。
自我实现心理层次的骄傲与焦躁心理
首先,在个体的业绩经验感中,当个体自认为其能力、努力、成就乃至经历资历等等,在群体内未获得公平公正的认可、尊重、任用与信任时,个体就会有被羞辱感,由此就会居才居功而傲慢、轻慢、蔑视、不满、嫉妒乃至疏远于相关人与群体,这就是自我实现心理层次的骄傲心理。其次,当个体所处群体对个体努力与成就所给予的肯定,及其所获得的尊荣,过于其所应当得到的,这时个体就可能产生那种不以荣为荣、不以耻为耻,由此对工作任务反倒是不负责任、漫不在意,甚至是放肆胡为的“无耻感”,而这就是自我实现心理层次的焦躁心理。
业绩经验感和荣誉心理既相互依赖又相互对立的关系,决定了这两者在任务目标上必须相应相等,既不能使群体人员在社会群体中有被羞辱感,也不能在制度、体制、工作风气与领导作风上有使群体人员产生无耻感的土壤,由此才可能使群体成员产生有益于工作目标与责任的自我实现心理。
自我实现心理在士气中的地位与作用
自我实现心理与自觉性、凝聚力一样,都是根基于由意识到的本能所形成的信念,影响到自觉性与凝聚力水平的本能信念因素,同样也会影响自我实现心理的产生、发展与形成。自觉性、凝聚力、自我实现心理在社会应用上实际上是各有其用途与限止。就比如若一项工作进行协同合作的凝聚力要求水平高,过度优待宽容个体也许会激发其个性化的自主自由的自我实现心理,但也反而会使整体工作效果适得其反;但若一项工作个性化与创造性要求强,将纪律、指标等凝聚力协同要素强加于人又往往会让个体更难于达成任务。
卓越任务的赋予与优越的地位的统一
自我实现心理亦可理解为对功名的追求心理。自我实现心理激发中卓越的目标责任与优越的地位的统一,采用的是个性自由及其发展机遇按等级享有的机制,这包括由公平的考试、比赛、评比、晋级等,还有部分的具有相应效用的法律制度、社会道德、社会风气等等,所形成的权力地位按等级享有的机制。由社会及其群体内自然形成的道德规范或社会风气乃至法规纪律的执行,也会体现为社会权利地位按等级享有的公平机制。
人们自我实现心理或说是“功名心”的产生,最前提条件还是在于要具有可追求与可保有的地位,这需要有一个合理正当的、适时的、有档次的、公正平等的晋升晋级机制。公平分配的等级机制即是管理层在考察个体愿望并勘定目标任务基础上,再将个体相应的权利地位统一于设定的目标任务,并依业绩与表现等拉开距离,如此可就人们分配公正的偏好本能,引发组织成员的竞争型自我实现心理。竞争型自我实现得以表现的平台,往往就是在于有竞赛、有竞争、有争执的地方,所以俗话才会说“乱世出英雄”。
激将法
竞争型自我实现心理就其激励方式与角度的不同,又可分为进取型的、保守型的和败辱型的三种,这三种自我实现心理统称之为“
激将法”。激将法的使用实际上又是一个趋利避害、权衡利弊的激励手段的采用问题,如果这些方法不但没起到激励人们上进,反倒是破坏人们内聚力、向心力、执行力、服从性的作用就不宜采用,而实际上也就难以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