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费
供水部门对用户供应自来水所收取的费用
自来水费是供水部门对用户供应自来水所收取的费用。其价格构成除包括供水部门的生产成本、利润、税金外,还包括其他工农业产品价格构成中所没有的两项费用: (1) 按一定比例提取的城市建设附加费和消防水门附加费。(2) 水资源费。其收费标准由各地区按照水资源储量情况制定。用作开发、管理、保护水资源及建设供水节水工程的资金。自来水价格是推动节约用水的有力杠杆。由于工业生产用水是城市用水大户,占城市用水量一半以上,是节水工作的重点。
相关政策
为了推动节约用水,我国实行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分别作价的政策,工业用水价格高于生活用水。同时,对用水量较大的单位规定用水定额,实行“计划供水,节奖超罚”的办法,定额内用水,供水部门给予保证;超定额用水,按累进制加价2至5倍收费; 低于定额指标的,允许从节约的水费中提取一定的奖金。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6-22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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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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