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洗钱
洗钱犯罪的一种类型
“自洗钱”是洗钱犯罪的一种类型,顾名思义就是犯罪人员为了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贩卖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而自行参与实施的洗钱犯罪行为。
主要行为
提供资金账户;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跨境转移资产;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法律规定
2021年3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洗钱罪条款进行了修正,将“自洗钱”行为单独入罪。
2024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办理洗钱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就洗钱罪相关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规定,明确洗钱相关犯罪的认定标准,《解释》明确“自洗钱”犯罪的认定标准。
参考资料
什么是自洗钱?.百家号-人民融媒体.
以案明纪释法 | 转移贪污所得怎样定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司法部纪检监察组.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19 11:05
目录
概述
主要行为
法律规定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