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适应性原则是指教育的实施要遵循自然的普遍法则,要依据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
原则介绍
夸美纽斯认为人具有渴求知识的美德和不可遏止的一些意向。教育应当研究人生的这些意向,积极地予以培养。则要依据人的自然本性,即儿童的天性和年龄特征,按学生的能力顺序进行教学。比如先感知后理解;先记忆后练习等。
自然适应性原则贯穿于夸美纽斯的整个教学思想之中。《
大教学论》:“教学的恰切秩序应该从自然去借来,不能受到任何的障碍”。其基本含意是:自然界存在着一种起支配作用的普遍法则,即“秩序”或“规律”。这些秩序或规律,无论在动、植物以及人的活动中都发挥着作用。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必须服从于自然的最主要和最普遍的法则。以培养人为主要任务的教育工作,也必须遵循自然法则,才会合理可靠,并发挥出应有的效力。
夸美纽斯依据其自然适应性原则,类比和论证了教育上的其他原则。他的论证顺序是:
(1)自然法则;
(2)自然界中遵循自然法则的实例;
(3)现实教育中违背自然的错误作法;
(4)如何依照自然法则来改进教育工作。
原则基础
首先,它根源于古代西方的斯多葛派哲学,又深受西塞罗思想的影响,更具人文主义之精华。斯多葛派哲学主张,世界上的一切都是预先安排好的,命运是一种必然的规律、合理的法则,人们对于自己所遭遇的不幸,没有摆脱的希望,只有逆来顺受,服从命运,顺应自然。这种主张无疑在规劝人们安身立命,因而符合统治阶级的需要,但“顺应自然”观点的提出在历史上尚属首次。西塞罗的影响表现在他的“天赋观念”说上。夸美纽斯论证人生来就具有某些道德方面的品质时,引证西塞罗的话,指出,“德行的种子业已种在我们的心性里面,假如它们能够得到发展,自然的本身就可以领导我们去达到一种幸福的生活⋯⋯”人文主义者对自然的讴歌与颂扬,亦在夸美纽斯观念中留下痕迹。如他借用圣经的口吻,“人是造物中最崇高、最完善、最美好的。”可见,前人的自然观成为夸美纽斯“自然适应性原则”的思想源头。
其次,当时自然科学的发展、生产技术的进步、社会的变革及其提出的要求则成为“自然适应性”原则的现实依据。从生产力层面看,当时自然科学的迅速发展,似乎让人们感觉到:一切领域皆有其规律和法则。如同罗素所言“,法则的支配力量在人们的想象中牢牢生下了根”。夸美纽斯受之启发,试图透视自然,找寻教育领域的普遍规律,因而,遵循自然便成为他理论构建的基点;从生产关系层面看,夸美纽斯生活的时代正是欧洲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时期,作为新兴资产阶级代表和新教派领袖,他敏锐地意识到历史发展的大势所趋,系统地论述了新兴资产阶级对于学校教育的多方面要求,在教育目的上提出了要培养在身体、智慧、德行和信仰几方面和谐发展的人。由此出发,他尖锐地批判了旧学校的种种弊病,指出中世纪旧学校的根本错误在于违背自然,改革这种学校教育,必须在各方面遵循自然。
原则涵义
教育的自然适应性原则,既是指教育要遵循自然的普遍法则,也是指教育要依据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夸美纽斯正是从这两个方面出发阐述他的教育主张。
(一)按照自然发展的“规律”(即“秩序”)来进行教育夸美纽斯认为,在宇宙万物和人的活动中存在着一种共同的“秩序”,这一秩序保证了宇宙万事万物的和谐发展。他说:“我们从考察知道,真正维系我们这个世界的结构,至于它的细微末节的原则不是别的,只是秩序而已。”“秩序就叫作事物的灵魂。”夸美纽斯列举了诸如日月运行、蜜蜂、蚂蚁等昆虫的活动等自然现象及机械的正常运作、乃至人体的机能、国家统治的保证等等来说明“秩序的万能的支配力”,揭示出,“一切事物都是依靠着它的各个部分的和谐的动作的。”并由此引申到教育领域,即为“教学的艺术所需要的也没有别的,也只是要把时间、科目和方法巧妙地加以安排而已。”所以,“学校改良的基础应当是一切事物里面的恰切的秩序。”“教导的恰切秩序应当从自然去借来。”夸美纽斯引用园丁、画家、建筑家模仿自然取得成就的事例,说明教育活动必须“小心地注视自然的作用”以及模仿自然。在有关教学原则、方法的论述中,夸美纽斯更是先提出一条自然规律,然后指出人类活动如何遵循这一规律,接着批评当时的教学违反了这一规律,最后提出适应自然的正确方法。其旨意在于:以自然适应性原则去类比教育,从而寻找理论依据。
(二)依据人的自然本性和身心发展规律进行教育在夸美纽斯看来,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但人的发展又有其自身的法则。因而“,我们的格言应当是:凡事都要跟随自然的领导,要去观察能力发展的次第,要使我们的方法依据这种顺序的原则。”人类的自然本性应该成为安排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在《大教学论》和《母育学校》中,他详细地研究了儿童身体发育成长的过程及条件,认为人类儿童的教育应当以其自然素质为起点,不应该违背儿童的自然发展。所以“,一切应学的科目都应加以排列,使其适合学生的年龄,凡是超过了他们理解的东西就不要给他们去学习。”人的发展的自由和自然性要求教育者不能用强力来强制儿童。“知识若是不合乎这个或那个学生的心理,它就是不合适的。”即“学生不可以受到不适合他们年龄、理解力与现状的材料的过分压迫,否则他们便会在不实在的事情上耗掉他们的时间。”由此,他进一步指出:“教师是自然的仆人,不是自然的主宰;他的责任在于培植,不在变换⋯⋯假如他发现了某门科目对于某个学生的天性是不相合的,他就决不应该强迫他去学习。”即要让每个人都顺着他的天生的倾向去发展。
原则评议
在教育史上,夸美纽斯提出教育适应自然的思想虽非首次,但他对自然适应性原则作的全新解释,赋予其丰富内涵则是创新。并在此基础上,构建起一个相对完善的教育教学体系。尽管他的引证(以自然界的发展作类比)有牵强附会之嫌,以及他的思想深处依然没能摆脱宗教神学的阴影,但这一行动本身却有着超时空的意义。一方面,表明他已初步意识到教育工作中存在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及教育研究应运用先进、科学的方法。反映了人类对教育现象认识的深化与飞跃,亦对后世的教育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从17世纪以后,探索教育教学的客观规律、研究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成为教育理论的共同课题,“教育心理学化”运动亦萌发于此。另一方面,就当时而言,引证“自然”是一种新的、进步的论证方法,是对中世纪神权思想的有力抗争,是对违反自然的“禁欲主义”和摧残儿童的经院主义教育的无情揭露与批判,更是希翼使人获得全面和谐发展的号角,因而具有时代进步性。即便在今天看来,依然有其合理的因素。教育和自然虽属两个不同的领域,但自然发展的某些规律对于教育有可资借鉴、可供引喻、使人们得到启发的东西,恰当地而不是生拉硬扯地借助于一些形象具体的东西来说明抽象的概念,有利于研究教育工作的规律。
原则启示
夸美纽斯立足前人的实践及自身的探索,在教育史上首次通过引证自然,构建起崭新的教育教学理论体系,于今亦有深刻的启示:
(一)教育科学研究需要积极的探索精神。《大教学论》之所以成为教育学发展的一个新时代的标志,与夸美纽斯的积极探索精神密不可分。他说:“我经过再三思考,把一切都归之于坚定不移的自然规律和标准时,才写出了《大教学论》。”他敢于突破当时流行的凭借圣经准则论证的做法,向自然要真理,以自然为师,运用自然的法则来解决人类的自身问题,实属难能可贵。虽然限于历史条件,他没有也不可能找寻出在自然和社会的一切生活中,在动植物和人的生活中都发生作用的普遍规律,但他的“叛逆”的勇气及努力探索教育规律的精神无疑值得后人效仿。
(二)教育科学研究需要注重实践的累积。众所周知,实践出真知。科学的教育理论来源于人们丰富的教育实践。纵观夸美纽斯的一生,几乎没有脱离过教育实践活动,他长期担任教师和学校领导工作,编写教学用书,主持教育实验,因而,夸美纽斯“自然适应性”思想就决不是从什么“自然原理”中引伸出来的,而是有其丰富的教育实践作根基。所谓“自然原理”,不过是作者为了论证他的教育思想而寻找的一个理论依据。他之所以提出“自然适应性”原则,就在于他认为“在此之前没有一个完善的学校”,当时学校的教育工作的进行不符合事物的自然秩序,“以致学校变成儿童恐怖的场所,变成他们才智的屠宰场”,改革的要求便是求诸于自然。毋庸置疑,离开亲身实践,不可能形成如此深刻的认识。
(三)教育科学研究需要选择适宜的方法。科学发展史告诉人们,理论上的突破往往取决于方法上的创新。夸美纽斯在教育理论上取得的突破性进展,正是缘于他对研究方法在科学研究中的巨大作用的体认。他说:“一切有赖于方法,因此需要的只是好的方法,应用这种方法来研究事物和关于事物的学说,就能很好地分辨出必要的和非必要的、有用的和无用的、真实的和虚伪的。”实践中,他采用了类比法,这种方法的实质在于:从一个研究领域过渡到另一个研究领域,也就是采用这个研究领域的研究成果来解释说明另一个研究领域的事物。这种方法的作用,正如科学史上一些著名人士所言“,每当理智缺乏可靠论证的思路时,类比这个方法往往能指引我们前进。”(康德)近代初期,运用类比法解决社会科学各学科的理论问题,揭示人类社会中的未知现象,成为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主导潮流。夸美纽斯顺应这一趋势,首创将类比法运用于教育科学研究中,并取得辉煌成就。他的这一举动,无疑告谕人们:教育科学研究应取科学的研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