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侦查
中国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所进行的侦查活动
自行侦查指的是中国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所进行的侦查活动。按照法律规定的司法机关职能分工,刑事案件的侦查一般都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有贪污案、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假冒商标案、盗伐滥伐森林案等。人民检察院对认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案件,也可以立案自行侦查。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便于人民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的职能。
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是:1、贪污、贿赂犯罪。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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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8-21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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