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演员
职业类型
舞蹈演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为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第十中类文化艺术工作人员,第三小类演员下的第三细类具体职称。编号2-10-03-03。 舞蹈演员即俗称的舞者、舞蹈员。
定义
舞蹈演员,即利用有节奏感的身体动作为主要表现手段塑造艺术形象工作人员的职业规范名称。
性质
国家标准的定义,为技术性人才的文化艺术类别的演员的一个分野。
应用
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舞蹈演出的从业人员,例如杨丽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舞蹈演员。
参考资料
2-10-03-03 舞蹈演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2002
2-10-03 演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2002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24 16:21
目录
概述
定义
性质
应用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