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下设职能处室有秘书处(财务处)、工程处(行政审批处)、指挥通信处。
历史沿革
2018年12月29日,舟山市将舟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民防局牌子。
工作职责
(一)拟订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或制定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标准规范。
(二)负责拟订全市人民防空规划、专项规划(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参与地下空间规划编制。
(三)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战备工作。组织拟订人民防空方案和各项保障计划。负责制定人民防空演习计划、方案,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实战化训练演练。组织指导人民防空专业队伍、民防应急救援队伍、人民防空志愿者队伍的整组和训练。
(四)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负责人民防空信息网络、指挥信息系统、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人民防空无线电频率使用管理。组织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指导各级开展警报信号发放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目录。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和战时抢修方案。对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六)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相关管理。负责和监督指导城市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建设要求。负责和监督指导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负责和监督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时的开发利用、战时的平战转换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开展人防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公用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的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人民防空从业企业的资质管理。
(七)参与军民融合建设。组织指导各地开展人防战备资源服务政府应急管理、服务民生工作。
(八)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依法筹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检查各地人民防空经费使用情况。
(九)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落实人民防空教育内容。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组织人民防空干部职工、志愿者及群众的教育培训。
(十)负责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十一)战时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军事指挥机构决定,发布人民防空的有关命令和指示。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舟山警备区和上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切实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推动人防建设与经济社会民生深度融合,构建形成全民防护体系,铸就坚不可摧的护民之盾。坚持战备建设牵引,推进人民防空指挥部常态化建设,构建适应现代战争的人防组织指挥体系。坚持城市防护与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并重,提升人防建设信息化水平,构建基于信息系统的综合防护体系。坚持平战结合,深度开发利用人防资产资源,不断提高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人防系统简政放权,努力构建现代人防建设市场体系。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关于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按照重要经济目标建设和管理有关规定,健全完善目录管理,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建设防护规划,履行管理职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目录,依照规定对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进行监督检查,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开展防护专业队伍建设和训练演练。
机构职能
根据上述职责,舟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下设3个职能处室:
(一)秘书处(财务处)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和重要事项督办;负责机关的文秘、信息、档案、保密、信访接待工作;负责组织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和管理;负责机关行政管理;负责人防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协调起草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组织人民防空普法教育工作;承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防空防灾知识宣传教育,配合做好国防知识教育;负责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筹措人防建设资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管理、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人防系统机关“准军事化”建设工作;负责制定人防财务管理制度;督查各县(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贯彻执行人防财务政策和规定;负责本级机关财务收支管理;负责审计各县(区)及直属单位人防经费的收支;指导人民防空工程开发利用管理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工程处(行政审批处)
负责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计划,指导各地编制人民防空工程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参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督促检查城市建设、基本建设中贯彻执行人防要求情况;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人防资金投资建设的人员疏散场所)建设实施技术和质量管理;组织人民防空工程科研工作;指导各县(区)做好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战功能转换工作;指导各县(区)制订战时防空袭工程防护保障计划,参与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指导;负责人防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学术交流;负责机关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许可类工作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
(三)指挥通信处
指导各县(区)制订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计划,并检查、督促方案的落实;参与组织市级机关留城人员的疏散隐蔽工作;指导人民防空指挥所建设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订防护方案;指导人防重点乡(镇)开展人民防空防灾工作;组织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并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负责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指导、组织实施警报信号发放工作和人防警报设施拆除、迁移审批;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建设学术交流和指挥通信人员业务训练;牵头制定《突发公共事件人员防护保障行动方案》,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人员防护行动并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和参与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人员疏散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人民防空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志愿者及群众的培训。
现任领导
舟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陈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