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商务局
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舟山市商务局是主管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9个职能处室:
(一) 办公室。
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承担政务公开、督办、信息、文秘、信息网络建设、政府采购、外商邀请和接待、信访等工作;组织有关法律培训、宣传、教育,负责局机关的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市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承担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综合处。
组织拟订我市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年度总量计划;研究我市对外开放、区域经济合作、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中长期规划、发展战略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协调课题调研工作;组织起草我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政策及综合性文稿;承担商务工作绩效评估;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承担商务工作的对外宣传及新闻发布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财税、金融、外汇、保险政策;参与拟订促进商贸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促进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扶持资金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参与审核、申报中央、省各类商贸扶持资金安排;编制预决算并执行预算;承担本部门的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三)市场体系建设处。
组织制定内贸市场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重要商品的流通服务市场建设;规范城市商业领域投资的准入程序,指导城乡商业网点规划,规范城乡商业设施建设;负责管理规范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的市场秩序和市场准入;负责全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旧机动车流通的行政管理和规划工作;规范汽车、建材市场秩序;参与内贸行业体制改革;指导和联系内贸系统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
(四)商贸发展处。
拟订现代流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标准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流通体制和流通企业改革;指导、管理和规范批发、零售、住宿、美容美发、国内展览 外轮供应和居民服务等行业;做好成品油(含燃料油)、石油液化气等市场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秩序整顿工作;负责对成品油(含燃料油)经营企业的资质管理。
(五)市场秩序处。
监测、分析全市贸易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供应状况,负责市场预测、预警、信息发布及统计工作;研究提出市场运行和调控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解决市场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按规定承担商务领域行政综合执法,指导全市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建设,承担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承担生猪定点屠宰行业管理;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工作。
(六)对外贸易处(公平贸易处)。
拟订并实施全市对外贸易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监测分析进出口状况;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协调大宗商品进出口;承担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承担我市国际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发展和平台建设,推进出口品牌体系建设;指导、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开展国际货代企业备案登记;承担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相关工作和事务;承担对外贸易预警机制建设和国际贸易壁垒的应对工作;指导协调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协助处理国际贸易纠纷;参与我市大通关建设和对外经贸便利化工作;承担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促进工作;管理大型成套设备出口项目监督和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活动;指导机电和水产品出口基地建设。
(七)外商投资处(开发区处)。
参与制定全市吸收外资发展规划;拟订全市外商投资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招商活动;承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事项的指导、管理工作;协助处理外商投资纠纷;建立全市外资项目招商管理系统,对重大项目进行跟踪和促进;牵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分析。
参与拟订并实施开发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综合协调、指导和管理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承担审核报批开发区的设立、升级和区域调整工作;指导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工作;监测分析开发区运行情况,承担开发区投资环境综合评价和考核工作。
(八)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处。
拟订并执行全市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境外投资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承担本市公民出境就业管理,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承担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统计及分析;协助处理境外经贸类纠纷。
(九)行政审批处。
负责商务事项的受理、审核、核准、许可、延续等相关工作;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事项、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设备、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物资、非特殊产品加工贸易合同及变更 加工贸易项目进口物资转内销、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和酒类流通管理备案的审批;负责机电产品进口、特殊产品加工贸易合同及变更、外商投资企业参加出口商品配额招标资格、“五类”企业利用投资总额外自有资金进口设备免税、对外劳务(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及变更和成品油经营资质申报的审核;负责境外投资企业与机构的设立、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外派的审核或审批;负责对全市外贸、外资、外经、商贸企业申报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及许可类工作事项过程中的业务指导、培训;负责行政许可案卷的整理、归档工作。
机构改革
2018年12月29日,舟山市优化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责,不再保留舟山市商务局牌子。
职责调整
(一)划入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职责。
(二)划入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内贸管理和对外经济协调职责。
(三)划入原市市场管理服务局承担的制定全市农贸市场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职责。
(四)划入原设在市政府办公室的“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职责。
(五)加强内外贸融合,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流通;加强商品市场规划引导及提升发展,规划城乡商业网点,建立和完善农村市场体系。
(六)加强全市经济对外开放战略与对外开放布局研究,促进全市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推进国际服务贸易平台建设。
(七)取消已由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扩权强县改革中规定应当交由县(区)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我市商务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二)研究国内外经济发展趋势,拟订全市经济对外开放战略和开拓国内市场发展战略,协调经济对外开放布局;拟订并实施全市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和实施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
(三)负责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各类专项资金的申报和组织实施。
(四)负责推动内外贸融合,推进国内外市场的开拓,促进市场信息平台和营销网络建设。
(五)负责全市流通产业促进体系建设,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现代会展、电子商务等流通方式发展;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大型流通企业促进中小流通企业发展;制定全市加油站和仓储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成品油经营许可及市场运行和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推广使用甲醇汽油等替代燃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六)负责商品市场的规划引导及提升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进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七)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的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八)负责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按规定承担商务领域行政综合执法,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工作;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和酒类流通的相关工作;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九)负责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市出口品牌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商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和国际货代企业的备案登记、审核、管理;参与大通关建设和对外经贸便利化工作。
(十) 负责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促进工作;监督和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活动;指导机电和水产品出口基地建设。
(十一)指导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和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指导国际服务外包工作,推动国际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推进技术进出口、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
(十二)指导外商投资工作,推动产业调整和技术升级;指导和组织对外招商工作,审核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事项;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牵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十三)负责全市经济开发区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全市开发区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制定。
(十四)促进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指导企业境外设立营销网络和研发机构,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业务;承担外派劳务和本市公民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处置境外经贸纠纷和突发事件。
(十五)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对外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案件的应诉应对及产业损害调查;负责国际贸易壁垒的应对和对外贸易的知识产权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六)负责协调检验检疫、海关、质量技术监督、银行、外汇、贸促会、出口信用保险、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与商务工作有关的事项;指导国内贸易和对外经贸中介机构及相关社会团体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菜篮子小组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菜篮子”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县(区)“菜篮子”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负责制订全市“菜篮子”重点工程发展建设规划和各项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菜蓝子”重点商品基地、流通设施工程建设,确保市场有效供给;协调做好“菜蓝子”产销衔接,保障市场供给,运用调控措施稳定、平抑“菜价”;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菜篮子”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菜”、“放心肉”。
人员编制
市商务局行政编制26名(含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及3名市“菜篮子”工程办公室人员),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14名。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现任领导
局长:许琰
副局长:李霞
其他事项
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所属事业单位划归市商务局管理。
附则说明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地理位置
地址:舟山市海天大道681号4号楼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30 21:56
目录
概述
内设机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