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审批办证服务中心
舟山市政府派出机构
[中心成立]舟山市人民政府于2001年6月11日发文,决定建立舟山市审批办证服务中心。
中心简介
中共舟山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于2001年6月27日分别发文,建立中共舟山市审批办证服务中心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2001年6月28日,舟山市审批办证服务中心在定海人民南路126号正式挂牌对外运作。2010年10月18日,迁至现址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东2号楼办公。
机构设置
舟山市审批办证服务中心是市政府派出机构,正县(处)级行政单位。机关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3人。主任由副市长兼任,常务副主任1名,另配备2名副主任、1名纪检组长。内设办公室、业务处、督查处、投资项目审批代理服务中心,纪检(监察)机构和党、工、团各级组织健全。市与临城新区办证窗口联合办公,一个窗口对外、一套管理制度、一套操作规范,内部按事权划分的基本框架进行运作。
主要职责
舟山市审批办证服务中心负责市审批办证事项的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对各成员单位的有关审批办证事宜,做好组织、协调、监督工作;负责为各成员单位、各类经济组织及城乡居民提供审批办证服务,并提供法律、政策等方面的咨询;负责对办证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负责指导县(区)审批办证服务中心工作以及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工作内容
承办国内外投资者申请投资生产性、经营性项目等需报经各行政主管机关审批核发的有关批准文件、证照。承办各类经济组织和城乡居民申请的有关证照。办理供水、交通等方面的审批。承办各类投资政策、税收政策及有关证照申领的咨询、释疑、资料发放等事项。
工作要求
进一个门办好,交规定费办成,在承诺日办结。
[管理体制]市审批办证服务中心分机关管理层和服务大厅两个层面。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由办证中心和原单位双重领导,业务接受原单位领导,日常工作接受办证中心管理。其身份、人事、工资不变。办证中心管理层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实施考核,窗口工作人员由办证中心负责管理考核。对窗口的考核按4的分值计入政府对窗口部门(单位)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总分。
[职能整合] 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改革,即“两集中、两到位”,将一个行政机关的审批事项向一个处室集中,行政审批处成建制向中心集中;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进驻中心落实到位,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授权到位。真正做到项目、权力、人员、公章到窗口,使受理、审查、踏勘、签批、收费、制证、盖章、发证等环节全部在窗口独立完成,“一个窗口对外”。
[项目代理]代理中心为市本级审批的用地范围已基本落实的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业投资(技改)项目、私营企业投资(技改)项目(不含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及市政府指定的其他项目,提供全程或部分环节的审批代理服务。投资项目审批代理服务坚持自愿委托、无偿代理、全程服务、合法高效的原则。投资项目审批首席代理员由市委组织部派优秀后备挂职锻炼干部担任。
[进驻部门]现有41个市级部门(单位)在中心设立窗口,其中发改、城建、国土、海洋与渔业、港航、公路、交通、经贸、外经贸、农林、水利、环保、质监、安监、消防、人防、国税、地税(财政)、工商、物价、卫生、文广、气象、公安、司法、民政、统计、旅游、烟草等29个市级部门(单位)单独设立窗口,教育、人劳、国安、药监、计生、民宗、无管、盐务、体育、档案、科技、粮食等12个办件量少的市级部门委托综合窗口统一办理。新城房管单设窗口,新城公安、工商、国土与市级部门相应窗口联合办公。另设代理窗口(专门受理投资项目审批代理事项)和农行收费窗口(票款分离、财政专户收费)各1个,还设有商务中心、房地产评估、公证、自来水、电力、煤气、电信、有线电视等服务窗口,为申请人办事提供配套服务。
[办理事项]经过3轮“审改”和行政许可“四项清理”,市级执行的行政审批事项从原来的1110项削减为432项 2010年调整至415项, 41个市级部门、4个新城部门累计进驻行政审批项目685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420项、非行政许可项目143项、许可类工作事项100项、备案事项22项。26个部门有416项行政审批项目授权行政审批处直接办结或分管领导到窗口现场审批办结,累计承诺4018个工作日,比法定12141个工作日提前8123个工作日。12个办件量少的市级部门的46项行政许可事项、9项非行政许可事项、11项许可类工作事项进综合窗口办理。2个办证大厅共开设办证窗口79个,窗口工作人员135人,其中市级中心窗口工作人员108人(不包括水、电、煤、评估、电信、电视、农行)。
[制度建设]结合中心建设和运行实际,先后制订、修订了50多个规章制度,形成了较为规范、顺畅、完善的工作机制,大致可分为6大类。第一类为基本运行机制,对审批办证业务进行规范。第二类为窗口优质服务保证机制,以便民效能和作风建设为出发点。第三类为人员素质保证机制。对进中心人员的资格、任命、任职期限、待遇、学习、培训等作出规定。第四类为窗口服务绩效考核机制。把窗口建设、人事管理、出勤考勤、业务技能、办事效率、规范服务、群众评议等列入考核内容,实行奖优罚劣。第五类为廉政建设机制。按照建立反腐倡廉惩防体系的要求建立。第六类为内部后勤和技术管理制度,为中心日常顺畅运行提供保障。
[三级联动] 4个县(区)都建立了办证中心,其服务宗旨、工作职能、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运作模式、经费保障等基本与市级中心相同,规模较大的乡镇(街道)也建立了运行规范的“天天办事中心”,总体上已形成了以市、县(区)、乡镇(街道)审批办证(便民服务)中心为平台的三级联动体系。
[网络建设]中心开发“三级联动”网上办证系统,建设虚拟办证平台,提供信息交流、表格下载、审批查询和申报、联合办理、管理考核、政务公开等多项功能性服务。这套系统支持申请人网上远程申报和实时交流,支持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线审查行政许可各主要环节,支持多个部门实施网上并联审批,支持管理机构对窗口办证情况实施统计、考核管理。该系统还具备内外网互通的功能,还有工商、外经贸、公安、交通等17个部门的专业网络已连接到窗口。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并联办文”模式,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促进政府服务理念和方式创新,开展网上办证服务相关工作。现第三期升级改造工程和本级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已经完成网络运行、维护、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也已经逐步建立,进入制度化、经常化运行轨道;。
[电子监察] “三级联动”网上办理系统与市纪委(监察局)电子实时监察系统对接,实时向监察系统传输审批办证数据,同时开通使用电子评议系统、短信发送平台、大厅视(音)频监控系统,市纪委(监察局)基本上实现对各单位审批效率和工作情况异地实时监督检查。利用电子监察所产生的业务数据,对审批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促进各部门行政审批行为的公开透明、依法规范、廉洁高效。
[中心精神]团结协作、开拓创新、敬业奉献、敢创一流。
[服务理念]行为规范、公开透明、诚信亲和、优质高效。
[服务宗旨]联合审批、提高效率、服务经济、方便群众。
[职业道德]勤政务实、恪尽职守、为民利民、依法行政;文明热情、任劳任怨、廉洁奉公、甘当公仆。
获得荣誉
2008年,根据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的浙江省文明单位的复评结果,继续保留“浙江省省级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11 17:06
目录
概述
中心简介
机构设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