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标管理
航标布设、迁移、拆除、现场监督和维护保养等日常活动
航标管理包括航标布设、迁移、拆除、现场监督和维护保养等日常活动。
它依据航标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清末海关总税务司署制有《新关灯塔诫程》,共十卷,一直沿用数十年。建国后,国家就保护航标设施方面作出若干专门指示并在有关法律中载明保护航标专条。自20世纪80年代始,航标管理的国家标准和交通行业标准先后出台。1995年12月3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航标法制建设进入新阶段。继后,交通部《海区航标设置管理办法》、《沿海航标管理办法》等一批管理规章陆续颁布实施,对航标的设置、管理、信息传递、应急恢复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山东海区航标管理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创新管理机制,不断强化质量管理,为提高航标效能发挥了重要作用。至2005年,山东海区航标正常率和航标维护正常率连续20年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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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8-23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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