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全损
船舶实际全部损失
船舶全损是指船舶实际全部损失,或者损坏已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以至于救助、打捞、修理费等费用之和达到或者超过碰撞或者触碰发生前的船舶价值。
赔偿
根据1995年10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七百三十五次会议讨论通过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和触碰案件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
》的规定,船舶全损的赔偿包括:
1.船舶价值损失;
2.未包括在船舶价值内的船舶上的燃料、物料、备件、供应品,渔船上的捕捞设备、网具、渔具等损失;
3.船员工资、遣返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分类
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两种。
实际全损是指船舶遭遇事故使船舶完全毁坏,或者受到的损坏相当严重不能恢复原状或原有效用。
推定全损指船舶遭遇事故后,虽然船舶还未达到完全毁坏的程度,但施救费用和修理费用的任何一项或两项之和估计要达到或超过约定的保险价值时,就推定全损。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10-24 17:54
条目作者
小编
资深百科编辑
目录
概述
赔偿
分类
参考资料
Copyright©2024
闽ICP备20240729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