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在静水中漂浮时受到两个作用力。一个是船舶本身以及所载物品、人员重量引起的重力,方向垂直向下,它的作用点称为重心;一个是船外水压力所形成的浮力,方向垂直向上,等于船舶所排开同体积的水的重量,称排水量,它的作用点位于排水体积的中心,称为浮心。船在水面上平衡的条件是:重力等于浮力,重心和浮心位于同一铅垂线上。如果船的浮心和重心不在同一铅垂线上,船就会倾斜,使排水体积形状及浮心位置改变,直到浮心重新被调整到和重心同一的铅垂线上获得平衡为止。
船的漂浮状态有正浮、横倾、纵倾和任意倾斜等四种状态。如果船的重心的纵向坐标和横向坐标与浮心的纵向坐标和横向坐标对应相等,船就处于正浮状态,此时船的首、尾和左、右舷吃水都相等,否则就会产生横倾、纵倾或两者兼有的任意倾斜。一般在设计时要求船舶保持正浮,或略带尾倾。船在营运中要进行货物积载计算,控制装载重量和重心位置,以获得良好的浮态。
船体在水面上的漂浮位置或吃水同船的排水量和载重量相关。排水量和载重量的变化会引起吃水的变化。因此,不同的吃水反映了不同的装载量和排水量。船在满载吃水下的排水量称为
满载排水量,相应的水线为满载水线。考虑到船在航行中可能发生的意外重量增加,如海损破舱进水,风浪袭击进水等,满载水线应位于上甲板以下一段距离处,使满载水线以上尚有一定的水密容积,该容积入水后所能提供的浮力称为储备浮力。储备浮力的数值用满载排水量的百分数表示。储备浮力的大小同船的安全性和经济性有关。加大储备浮力,船舶不易沉没,能提高船的安全性,但会使船舶的载重量减少,影响经济性。为保证安全,通常由船舶检验机构根据船舶的类型、大小、结构和航区等情况规定一个最小干舷值。为确保储备浮力及便于监督检查,在船舶中央两舷要勘划
载重线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