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操作规范是政府强制性的食品生产、贮存卫生法规。在
加拿大,卫生部(HPB)按照《食品和药物法》制定了《食品良好制造法规》)(GMRF)。
良好操作规范是政府强制性的食品生产、贮存卫生法规。20世纪70年代初期,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为了加强、改善对食品的监管,根据美国食品药物化妆品法第402(a)的规定,凡在不卫生的条件下生产、包装或贮存的食品或不符合生产食品条件下生产的食品视为不卫生、不安全的,因此制定了食品生产的现行良好操作规范(21CFR part 110)。这一法规适用于一切食品的加工生产和贮存,随之FDA相继制定了各类食品的操作规范,如:
在
加拿大,卫生部(HPB)按照《食品和药物法》制定了《食品良好制造法规》)(GMRF)。
在我国根据国际食品贸易的要求,于1984年由原国家商检局首先制定了类似GMP的卫生法规“出口食品厂、库最低卫生要求”,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提出了强制性的卫生规范。到九十年代初,在“安全食品工程研究”中,对八种出口食品制订了GMP。
根据食品贸易全球化的发展以及对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提高,“出口食品厂、库最低卫生要求”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要求,经过修改,于1994年11月发布了《出口食品厂、库卫生要求》。在此基础上,又陆续发布了9个专业卫生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