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表演团体指由文化部门主办或实行
行业管理(经文化市场行政部门审批或已申报登记并领取相关许可证),专门从事表演艺术等活动的各类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民间职业剧团。
如话剧团、方言话剧团、滑稽剧团、儿童剧团、歌剧团、舞剧团、歌舞剧团、歌舞团、曲艺团、杂技团、马戏团、木偶团、皮影团等以及由若干剧种组成的综合性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不包括半工半艺、半农半艺的剧团。各类专业艺术表演团体,除部队系统外,均应统计。
2022年末,全国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9739个,比上年末增加1369个;从业人员41.52万人,比上年末减少3.81万人。其中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所属艺术表演团体1934个,占9.8%,从业人员10.71万人,占25.8%。
2022年,全年全国艺术表演团体共演出166.07万场,比上年下降28.6%;国内观众7.40亿人次,下降6.6%;演出收入80.95亿元,下降28.4%。积极克服疫情影响,大力发展线上演出和展播,全年全国艺术表演团体开展线上演出展播7.63万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