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蕖》是明末清初文学家
李渔创作的一篇散文。这是一篇介绍芙蕖的说明文。作者从可目、可鼻、可口、可用四个方面,写出芙蕖的“可人”之处。最后从“适耳目之观”“备家常之用”两个方面得出“种植之利,有大于此者乎”的结论。全文繁简得当,不仅中心鲜明,而且重点突出,笔酣墨畅,淋漓尽致,声调和谐,清雅流畅,富有韵味。
作品原文
芙蕖1
芙蕖与草本诸花似觉稍异,然有根无树,一岁一生,其性同也。谱云2:“产于水者曰草芙蓉,产于陆者曰旱莲。”则谓非草本不得矣3。予夏季倚此为命者4,非故效颦于茂叔5,而袭成说于前人也6,以芙蕖之可人7,其事不一而足,请备述之8。
群葩当令时9,只在花开之数日,前此后此皆属过而不问之秋矣10。芙蕖则不然:自荷钱出水之日11,便为点缀绿波;及其茎叶既生,则又日高日上,日上日妍12。有风既作飘飖之态,无风亦呈袅娜之姿13,是我于花之未开,先享无穷逸致矣14。迨至菡萏成花15,娇姿欲滴16,后先相继,自夏徂秋17,此则在花为分内之事,在人为应得之资者也18。及花之既谢,亦可告无罪于主人矣;乃复蒂下生蓬19,蓬中结实20,亭亭独立,犹似未开之花,与翠叶并擎21,不至白露为霜而能事不已22。此皆言其可目者也23。
可鼻,则有荷叶之清香,荷花之异馥24;避暑而暑为之退25,纳凉而凉逐之生26。
至其可人之口者,则莲实与藕皆并列盘餐而互芬齿颊者也27。
只有霜中败叶,零落难堪28,似成弃物矣;乃摘而藏之,又备经年裹物之用29。
是芙蕖者也30,无一时一刻不适耳目之观31,无一物一丝不备家常之用者也。有五谷之实而不有其名,兼百花之长而各去其短,种植之利有大于此者乎?
予四命之中32,此命为最。无如酷好一生33。竟不得半亩方塘34,为安身立命之地35,仅凿斗大一池,植数茎以塞责36,又时病其漏37,望天乞水以救之38,殆所谓不善养生而草菅其命者哉39。
注释译文
词句注释
1.芙蕖(qú):即荷花,又称芙蓉、藕花、莲花等。
2.谱:明代
王象晋撰有《
群芳谱》,但无所引之文,指何书待考。
3.则谓非草本不得矣:即“则不得谓非草本矣”就不能说不是草本了。则,连词,就。
4.此为命:意谓靠着有芙蕖才能活下去。倚:依赖。为命,当作命。
5.故:故意,有意,副词。效颦(pín):《庄子·天运》:“西施病心而其里(在她的村子里作皱眉的样子),其里之丑人见而美之,归亦捧心而矉其里。”因此称胡乱模仿者为“东施效颦”,也说“效颦”。效,模仿,师法。茂叔:北宋哲学家周敦颐,字茂叔,他写过《爱莲说》。
6.袭:相因、因袭。成说:现成的通行的说法。此处意谓已经形成的说法,即指《爱莲说》中所说过的话。于:介词,从。前人:以前的人,古人。
7.可人:合人心意。可,适合。
8.请备述之:请让我把它都说出来。请,敬辞,表示谦虚。备,详尽。
9.群葩(pā):百花。葩,花。当令:正当时令。
10.前此后此:指前于此后于此之时。此,指“花开之数日”。属:系,是。过而不问之秋:经过也不过问,无人欣赏的时候。秋,时候。
11.荷钱:初生的荷叶,小如铜钱,所以称荷钱。
12.日上日妍:一天比一天好看。妍,容色美好。
13.袅娜:形容体态轻盈柔美。
14.逸致:悠闲的情趣。致,情趣。
15.迨(dài)至:等到。迨,及,到。菡萏(hàn dàn):荷花的花苞未开曰“菡萏”,已开曰“芙蕖”。
16.娇姿欲滴:姿态娇嫩得简直要滴水。欲滴,形容荷花的娇嫩。
17.徂(cú):到。
18.应得之资:应该得到的享受。资,资财,此处指获得的享受,是比喻用法。
19.蒂:花托。蓬:即莲房,莲蓬。
20.实:指莲子。
21.擎(qíng):高举,这里指耸立。
22.不至白露为霜而能事不已:意思是不到白露成霜的时候,它所擅长的本领不会呈献完毕。能事,擅长的本领不已,不止。
23.此皆言其可目者也:以上都是说它适合于观赏的事。目,看,这里有观赏的意思。
24.馥(fù):香气。
25.暑为之退:暑气因为它而减退。之,指叶、花的香气。
26.凉逐之生:凉气跟着它而产生。逐,跟随。
27.皆并列盘餐:都同时列入盘中餐。互芬齿颊:指莲实和藕一块使人的牙齿和嘴边感到芬芳。芬,使芬,使动用法。颊,面颊,此处指嘴边。
28.零落难堪:七零八落很不好看。
29.备:准备着供(使用)。经年:长年,整年。
30.是芙蕖也者:这样看来,芙蕖这种东西。是:指示代词,如此,这,承上起连接作用。也者:语气词连用,起强调主语的作用。
31.耳目:偏义复词,此处专指目,耳无义。
32.李渔在《笠翁偶集》“种植部”的《水仙》一文中说:“予有四命,各司一时:春以水仙、兰花为命,夏以莲为命,秋以海棠为命,冬以蜡梅为命。无此四花,是无命也。一季缺予一花,是夺予一季之命也。”
33.无如:无奈,用于转折句的开头,表示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如上文所愿,含有“可惜”的意味。
34.半亩方塘:语出朱熹《观书有感》诗:“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35.安身立命:指生活有着落,精神有所依托。此指芙蕖得到寄托。安身,存身。立命,精神有所依附。
36.茎:根,株。塞(sè)责:本谓抵塞罪责,弥补所任事的不足,此言对自己应负的责任敷衍了事。
37.病其漏:以池水渗漏为苦。病,以为苦。
38.望天乞(qǐ)水:盼天下雨。乞水,求雨。
39.殆(dài):大概。草菅(jiān)其命:把它(芙蕖)的生命看得像野草一样,随便处置。此四字由成语“草菅人命”衍化而来,因为这里说的是芙蕖故把“人”字改为“其”字。菅,一种多年生草本植物。“殆…哉”,表示不十分肯定的语气。
白话译文
在花的最佳观赏时节,只在花开的那几天,在此以前、以后都属于无人问津的时候。芙蕖就不是这样:从初生的小荷叶出水那一天起,小荷叶就点缀在碧绿的的水面上;到了荷叶长大后,则一天一天地高起来,一天比一天美丽。有风的时候就作出飘摇的姿态,没风时也呈现出袅娜的身姿。这样,我们在花未开的时候,便先享受它那无穷的逸致情趣了。花开的时候,娇艳得像要滴下来,先后相继开放,从夏天直开到秋天,这对于花来说是它的本性,对于人来说就是应该得到的享受了。到了花朵凋谢,也可以告诉主人说,没有对不住您的地方;莲花竟然又在花蒂下生出莲蓬,蓬中结了果实,在水中亭亭独立,还像未开的花一样,和翠绿的荷叶一起耸立(在水上),不到白露成霜的时候,它所能做的事不会停止。这都是说它适合观赏啊。
嗅着香气宜人,有荷叶的清香,荷花特别的香味;用它来避暑,暑气就会因它而减退;用它来纳凉,凉气就会因它而产生。
说到它适合人们吃的地方,就是莲籽与藕都可以放入盘中,一齐摆上餐桌,使人牙齿和脸颊香味芬芳。
只有经过霜打的残枯的叶子,零落不堪,似乎成了被遗弃的废物;但是把它摘下,收藏起来,又可以在以后用来包裹东西。
所以,荷花这种东西,没有一时一刻不适于人们眼睛的观赏,没有哪部分哪一点不供家常的用途。它有五谷的实质而不占有五谷的名义,集中百花的长处而除去它们的短处。种植的利益难道还有比它还大的吗?
我视为生命的四种花草中,以芙蕖最为宝贵。可惜酷爱了它一生,却不能得到半亩方塘作它容身立足赖以生存的地方。只是挖了个凿斗大的小水池,栽几株来安慰自己,又时常为小池漏水而忧虑,祈求上天降雨来拯救它,这大概是所说的不善于培养生灵而把它的生命当作野草一样作贱吧。
创作背景
明代中晚期,传统价值观念中“士农工商”的社会等级状况发生了重要转变,“弃儒从商”“亦儒亦商”的现象已经相当普遍,尤其在商品经济发达的江南地区,士商合流的现象加速了商人队伍的壮大,加上富商巨贾的奢侈生活激发了江南地区好享受、重奢华的民风民俗。出身于商人家庭的李渔,本身传统礼教的包袱就轻,顺应时代潮流,凭借自己所长,选择“砚田糊口”,著书卖文的谋生道路,并未有太多的心理负担。所以在其四十二岁那年(1652年),李渔作出了人生中最大的决定,他移居杭州,开始他“卖赋以糊其口”的生涯。
而从士人队伍的逐渐淡出以及职业的关系给李渔造成了两方面的影响。一是自觉地摒弃传统观念对自身的束缚。当他选择从事戏曲创作开始,就选择了一条受人鄙视和唾弃的道路,所以,他必须有足够的勇气去接受这样的社会现实。在《芙蕖》中他大胆抛弃周敦颐的成说,独抒新见,就是他这种敢于和社会成见叫板勇气的体现。二是商人本性的强化。商人最大的特点就是注重实用,注重实利。这样的处事原则从一定程度影响了他的创作思想。在《闲情偶寄·种植部》中,李渔以各种花木为题,分别写了七十多篇散文,《芙蕖》即是其中之一。
作品鉴赏
文学赏析
《芙蕖》一文紧扣“可人”的特点,从观赏价值和实用价值两个方面阐述莲花的种植利益之大,抒发酷爱莲花的感情。全文共七段,可分三个层次,首尾各成一段。开篇从莲花归属“草本”讲起,确定以说明、抒情为主的行文格调。一句“芙蕖之可人”,一句“予夏季倚此为命”,直率动人。中间五段围绕“可人”,依次从“可目”“可鼻”“可口”“可用”四个方面展开,并在第五段总括莲花兼具“耳目之观(观赏价值)”与“家常之用(实用价值)”。
从写作手法上看,此文骈散结合,综合运用多种表达方式和修辞手法,用语生动,节奏鲜明,富有韵味。第二段对“可目”集中描绘:先以“群葩(百花)”花期之短来反衬莲花可供欣赏的时间之长。再以莲花的生长时间和生长规律为顺序,随四季推移,从荷钱出水开写,一直写到莲花茎叶生长、花苞开放、花朵凋谢(生蓬结子)等各个阶段。其中巧妙运用多个具有领起作用的虚词,如“自”“及”“迨”“便”“则”“乃”等,使文章脉络清晰、层次井然。另外,“有风既作飘飖之态,无风亦呈袅娜之姿”等骈句,和“日高一日,日上日妍”“蒂下生蓬,蓬中结实”的顶真手法,使文章节奏循环往复,逸趣横生。再者,李渔竟以荷花口吻,言花谢“可告无罪于主人”,而“白露为霜”一处暗引《诗经·秦风·蒹葭》,都勾出更多关于美好事物的畅想。
李渔称自己的作品是“新耳目之书”,努力发现“前人未见之事”“摹写未尽之情,描画不全之态”。仅就此文,情思流转、遣词造句间,运笔的功力已可见一斑。而他对莲花这一传统审美对象功利价值的挖掘,一改知识分子孤高习气,实属难得。当然,他过分夸大莲花的价值,有悖常理,脱离了现实,并不可取。或者,读者可以把这样的偏执理解为一个多情才子对挚爱之物的深情告白。
文末,作者感慨自己对莲花“酷好一生”而“不得半亩方塘”“不善养生而草菅其命”,显然寄寓深远,隐含身世之悲,令人唏嘘。李渔出身医商世家,也曾有心仕途,但清朝的铁骑横扫江南,功名不遂的李渔心灰意冷,只安身立命在半亩方塘的藕花深处。这种告白,不管是出于无奈还是真心,生动鲜明的语言,让莲花一改绝世独立、“不可亵玩”的形象,变得可亲可近,摇曳生姿。他的《芙蕖》,无关风骨,只讲功用,纯粹到令人感动,确乎也是一种“崇尚俭朴”“规正风俗”的劝导。”
名家点评
中国唐代文学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张明非:本文与《爱莲说》不同的,还不止于对芙蕖穷形尽相的描绘,和对其可人之处的详备说明,更有立意的不同。如果说《爱莲说》着意赞美的是莲花清高纯洁的品格,那么这篇《芙蕖》则着力歌颂了芙蕖的奉献精神。有益于人,便是作者所谓“可人”的主要内涵。(《古文鉴赏辞典·下》第1版)
上海戏剧学院教授陈多:本文叙赞芙蕖,立足于“种植之利”,莫大于此。这种提法,尤其是其中说及的“有五谷之实”、荷叶可备“经年裹物之用”等等,颇有别于标榜“何必日利”的儒家之道,而接近于讲究经济效益的价值观念。但李渔绝不等同于一般市侩,他又是具有较高的审美趣味与修养的,看似不调和的价值观念与审美趣味,在他那里却独特而巧妙地结合起来了。正是由于以此作为立言本意的主脑,统驭全篇,就形成了这篇迥异与前人的《爱莲说》。可以说,不泥于古,不掩真情,以自己的独特审美感受为文,乃是《芙蕖》能使人耳目一新的根本原因。(《古代散文鉴赏》)
作者简介
李渔(1611—约1680),清代戏曲理论家、作家。字笠翁,原籍兰溪(今浙江省兰溪市)生于雉皋(今江苏省如皋市)。曾居杭州10年,后又居金陵(今江苏省南京市)达20年,经营书铺,名芥子国”,以刊书闻于时所作传奇《比目鱼风筝误》等十种,全称《笠翁十种曲》。另有短篇小说集《十二楼》(一名《觉世名言》),诗文杂著《李笠翁一家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