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旅游局
芜湖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芜湖市旅游局是主管芜湖市旅游工作的市政府直属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旅游业管理的政策规章和相关标准。
(2)研究拟定全市旅游发展战略,编制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旅游协会工作;积极推进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全面发展。
(3)组织并指导全市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参与并指导全市重要旅游商品开发和重大旅游项目规划论证和立项报批工作,优化我市旅游产业结构。
(4)研究并拟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指导全市旅游行业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促销和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配合国家、省旅游局组织的重大旅游促销活动和旅游节庆活动。
(5)负责旅游专项资金的管理,合理并规范使用旅游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效益。
(6)依法对全市旅游行业实行行业管理,制定全市旅游行业人才培养规划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组织旅游从业人员的技术等级及岗位培训考核工作。
(7)对全市旅游市场和旅游服务质量实施管理、监督和检查,受理旅游者投诉,依法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强行风建设,努力构建旅游诚信体系。
(8)负责做好假日旅游协调和假日办的日常工作,制定旅游安全事故防范和处置预案,做好旅游安全警告,加强旅游安全监督检查。
(9)搞好旅游信息化建设,为旅游者和旅游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负责旅游各类数据的收集和统计报送工作,做好全年旅游经济工作的统计分析。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综合科
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档案、保密、保卫、人事、工资、后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承办市人大、政协提(议)案;负责向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的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全市的旅游综合数据的上报工作。
旅游管理科
研究拟订全市旅游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全市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定点单位实施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国家颁布的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文娱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负责设立国内旅行社的审核和国际旅行社的申报工作;负责旅游星级饭店的申报、评定与复核工作;负责组织全市相关旅游企业参加国内旅游交易会和对外宣传促销;承担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有关工作。
旅游规划科
研究拟定全市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指导重点旅游区(点)的规划、招商引资。研究制定全市旅游市场战略,组织指导全市旅游商品的研发生产;组织指导旅游线路的市场促销,对外交流合作。负责旅游宣传品的策划、制作,负责国家A级旅游区(点)申报工作,以及向国家局、省局申报旅游开发项目,申请旅游发展资金与补贴工作。
质监所
根据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进行工作;全面受理本地区内的旅游投诉;受理并处理本市各类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根据委托授权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工作;定期向市旅游局和省旅游局质监所提交工作报告、意见和建议;完成市旅游局和省旅游局质监所交办的其它任务。
纪检监察室
监督检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决定的情况;协助行政领导班子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旅游行业纠风工作,对局机关执行各项制度情况进行执法监察,对局机关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履行职责和效果情况进行效能监察以及其他专项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纪检、监察方面的检举、控告和申诉;调查处理机关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规问题;协助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抓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落实,研究制订本单位的相关实施细则;会同有关科室做好对局机关党员、干部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党纪政纪的教育工作;负责行业改制后续工作;负责行风建设和机关思想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12-30 18:02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