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葭镇,隶属于四川省
成都市
简阳市,地处
简阳市西南部,东与
江源镇接壤,南连
雷家镇,西邻
福田街道,北接石板凳、
草池街道。辖区总面积74.36平方千米。截至2020年末,芦葭镇户籍人口有54054人。
历史沿革
清代,设芦葭桥场。
清光绪四年(1878年),名安芦保。
民国元年(1912年),设芦葭乡。
1958年,乡改公社。
1967年,更名向阳公社。
1970年,更名芦葭公社。
1983年,公社改乡。
1992年,与英明乡合并为芦葭镇。
2017年4月1日,芦葭镇由四川省
简阳市划归成都高新区托管。
行政区划
区划沿革
2011年末,芦葭镇辖民乐、力士、惠临、街子、共乐、岳王、十里、英明、仁里、建安、翻水、黄桷、民丰13个村民委员会。
2019年12月23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都市调整
龙泉驿区等15个县(市、区)部分乡镇
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19〕24号);将原
清风乡谢塘村、枇杷村、干里沟村、潘家沟村、汪家桥村、三清庙村、藕塘村、万角村、鄢家坪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芦葭镇管辖。
区划详情
截至2021年10月,芦葭镇辖3个社区、12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南华街25号。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芦葭镇地处
简阳市西南部,东与
江源镇接壤,南连
雷家镇,西邻
福田街道,北接石板凳、
草池街道。辖区总面积74.36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芦葭镇地势北高南低。境内最高点位于鸡公山,海拔486米;最低点位于李家沟,海拔416米。
气候
芦葭镇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四季分明,气候温和,热量丰富,雨量充沛,春季多云时有春旱,夏季无酷热、旱涝交错,秋季多绵雨、时有干旱洪涝,冬季无严寒、少雨多雾。多年平均气温17℃,1月平均气温7℃;7月平均气温28℃。生长期年平均325天,无霜期年平均290天,最长315天,最短274天。0℃以上持续期365天(一般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平均降水量730毫米。
水文
芦葭镇境内河道属小清河水系。发源于共乐村龙骨咀的芦葭河,流经共乐村一组、二组,力士村八组、九组,民乐村一组、二组,从草池镇的五合村,流入绛溪河,蜿蜒八千米。发源于十里村八组的鄢以河,流经十里村十组、九组、八组、七组,借道清风、望水两乡流入雁江区的老鹰水库,河道长8千米。
自然灾害
芦葭镇主要自然灾害有旱灾、水灾、风灾、冰雹等。旱灾最严重的一次发生在1972年春夏境内大旱,井泉干枯,溪河断流,人畜用水实属困难。水灾最严重的一次发生在1981年7月13日,连续几天大雨,凡顺溪河两岸,水稻损失惨重,政府减税25%。雹灾最严重的一次发生在1982年4月24日下午5时40分,境内英明片区遭受特大雹灾,降落时风雨交加,时长25分钟,危房倒塌,人员受伤,牲畜伤亡。
人口
截至2020年末,芦葭镇户籍人口有54054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芦葭镇财政总收入0.22亿元,比上年增长36%。其中地方财政收入0.08亿元,比上年增长26%。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7.83万元,增值税2.27万元,企业所得税0.46万元,土地增值税8.6万元,耕地占用税0.94万元,个人所得税0.6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0.68万元,契税8.91万元,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共0.61万元,合计30.94万元。
第一产业
芦葭镇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水稻、红苕为主。2011年,芦葭镇有生产粮食2.7万吨,其中小麦6500吨,玉米6900吨,水稻8200吨,红苕2800吨。主要经济作物为蔬菜。2011年,芦葭镇蔬菜种植面积1万亩,产量2.1万吨,主要品种有双孢菇、海椒、青菜头、青菜等,其中海椒1.2万吨,青菜头、青菜0.8万吨,双孢菇0.1万吨。2011年,芦葭镇生猪饲养量3.7万头,年末存栏1.2万头;羊饲养量2.8万头,年末存栏0.3万头;家禽饲养量33.5万羽。
第二产业
芦葭镇以建筑材料为主。2011年,芦葭镇有工业企业6家,职工189人;工业总产值4300万元,实现工业增加值0.2亿元,比上年增长8%,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1%。
第三产业
2020年,芦葭镇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有6家。
交通运输
公路
2011年,芦葭镇境内有简仁路2.8千米、石永路4.2千米、石雷路5.3千米;石雷路穿境而过。距成渝高速公路简阳站出入口15千米。
航空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芦葭镇有幼儿园14所,在园幼儿969人,专任教师239人;小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小学在校生1629人,初中在校生940人,专任教师140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均达99.7%,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达100%。
文体事业
2011年末,芦葭镇有文化站1个;各类文化专业户3个;各类图书室8个,藏书3.5万余册。
医疗卫生
2011年末,芦葭镇有医疗卫生机构2个;病床24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0.7张,固定资产总值4万元。专业卫生人员42人,其中执业医师6人,执业助理医师18人,注册护士19人。2011年,芦葭镇医疗机构完成诊疗2.1万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8.9%。
社会保障
2011年,芦葭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64户,人数74人,支出18.5万元,比上年增长8.2%,月人均208.5元,比上年增长8.3%;城市医疗救助36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28人次,共支出4.3万元,比上年增长16.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673户,人数1280人,支出110.6万元,比上年增长12%,月人均72元,比上年增长8%。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74人,抚恤事业费支出96.5万元,比上年增长12.8%。社会福利费48.24万元,比上年增长12.1%;敬老院1家,床位26张,收养农村五保26人。年末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1.15万人,参保率34.6%。
历史文化
芦葭镇因原下场口有一条小溪,两岸芦苇丛生,架桥后,取《诗经》“蒹葭苍苍,白露为霜”之音命名,乡、镇因此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