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嘴鸭是雁形目鸭科鸭属鸟类。李文华,旭日干,中国自然资源通典 辽宁卷,内蒙古教育出版社,2015,第361页雄鸟体羽大部棕褐色;嘴蓝黑色,先端黄色,嘴基至耳区贯眼线黑褐色;虹膜黑褐色,外圈橙黄色;眉纹黄白色,头顶、额、枕部暗棕褐色;上背灰褐色,下背褐色;翼镜蓝绿色带紫色金属光泽;胸部棕白色杂褐色斑,腹褐色;腰、尾上覆羽、尾羽黑褐色,尾下覆羽黑色;跗蹠和趾棕黄色,爪黑色。雌鸟嘴端黄斑不明显,下体自胸以下淡白色,杂暗色斑。因嘴端有黄斑而得名。
形态特征
斑嘴鸭雄鸭从额至枕棕褐色,从嘴基经眼至耳区有一棕褐色纹;眉纹淡黄白色;眼先、颊、颈侧、颏、喉均呈淡黄白色,并缀有暗褐色斑点。上背灰褐沾棕,具棕白色羽缘,下背褐色;腰、尾上
覆羽和尾羽黑褐色,尾羽羽缘较浅淡。
初级飞羽棕褐色;
次级飞羽蓝绿色而具紫色光泽,近端处黑色,端部白色,在翅上形成明显的蓝绿色而闪紫色光泽的
翼镜和翼镜后缘的黑边和白边,飞翔时极明显;三级飞羽暗褐色,外
翈具宽阔的白缘,形成明显的白斑。翅上覆羽暗褐色,羽端近白色;大覆羽近端处白色,端部黑色,形成翼镜前缘的白色。胸淡棕白色,杂有褐斑;腹褐色,羽缘灰褐色至黑褐色;尾下覆羽黑色,翼下覆羽和腋羽白色。
雌鸟似雄鸟,但上体后部较淡,下体自胸以下均淡白色,杂以暗褐色斑;嘴端黄斑不明显。
虹膜黑褐色,外围橙黄色;嘴蓝黑色,具橙黄色端斑;嘴甲尖端微具黑色,跗蹠和趾橙黄色,爪黑色。
幼鸟似雌鸟,但上嘴大都棕黄色,中部开始变为黑色,下嘴多为黄色,亦开始变黑,体羽棕色边缘较宽,翼镜前后缘的白纹亦较宽,尾羽中部和边缘棕白色,尾下覆羽淡棕白色。
大小量度:体重♂920-1350克,♀890-1250克;体长♂525-621毫米,♀498-638毫米;嘴峰♂51-59毫米,♀47-55毫米;翅♂253-296毫米,♀232-290毫米;尾♂88-130毫米,♀84-114毫米:
跗蹠♂40-49毫米,♀40-46毫米。(注:♂雄性;♀雌性)
近种区别
栖息环境
主要栖息在内陆各类大小湖泊、水库、江河、水塘、河口、沙洲和沼泽地带,迁徙期间和冬季也出现在沿海和农田地带。
生活习性
迁徙
每年3月初至3月中旬开始从中国南方越冬地北迁,3月末到达华北东北部,3月末4月初到达东北东部和北部,部分留在当地繁殖,部分继续北迁,迁徙高峰在4月初至4月中旬。秋季9月末10月初开始南迁,10月中下旬大批到达东北地区,11月初至11月末大批到达华北地区,部分留在东北和华北地区越冬,部分继续南迁。亦有部分斑嘴鸭在中国长江中下游、东南沿海和台湾地区终年留居,不迁徙,为留鸟。春季迁徙期间常呈小群飞往繁殖地,而秋季集群较大,常集成数只或上百只的大群,分批陆续向南迁徙。
习性
除繁殖期外,常成群活动,也和其他鸭类混群。善游泳,亦善于行走,但很少潜水。活动时常成对或分散成小群游泳于水面,休息时多集中在岸边沙滩或水中小岛上。有时将头反于背上,将嘴插于翅下,漂浮于水面休息。清晨和黄昏则成群飞往附近农田、沟渠、水塘和沼泽地上寻食。鸣声宏亮而清脆,很远即可听见。
食性
主要吃植物性食物,常见的主要为水生植物的叶、嫩芽、茎、根和松藻、浮藻等水生藻类、草子和谷物种子。也吃昆虫、软体动物等动物性食物。
分布范围
世界
现存(留鸟):中国(香港、台湾岛)日本、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
现存(繁殖地):蒙古和俄罗斯联邦(东亚区)。
现存(非繁殖地):不丹。
中国
繁殖于中国东北、内蒙古、华北、西北甘肃、宁夏、青海,一直到四川;越冬在中国长江以南、西藏南部和台湾,部分终年留居长江中下游,华东和华南一带,以及台湾,为
留鸟。
繁殖方式
繁殖期5-7月。营巢于湖泊、河流等水域岸边草丛中或芦苇丛中,也营巢于海岸岩石间或水边竹丛中,在山区森林河流岸边岩壁隙缝中亦见有营巢的。巢主要由草茎和草叶构成,产卵开始后亲鸟从自己身上拔下绒羽垫于巢的四周,结构甚为精致。巢的大小为外径250-300毫米,内径150-200毫米,深7-9毫米。每窝产卵8-17枚,通常9-10枚。卵呈乳白色、光滑无斑,大小为56.5(53-60)毫米×40.5(38-43)毫米,重48(42-54)克。孵卵由雌鸟承担,孵化期24天。雏鸟早成性,孵出后不久即能游泳和跟随亲鸟活动和取食。
保护现状
列入《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IUCN) 2018年 ver 3.1——无危(LC)。
斑嘴鸭物种数量估计总数在80-160万之间。虽然该物种的数量被怀疑以无量化的速度递减,但据信,在总体趋势标准下,数量下降的速度不足以接近弱势群体的门槛。该物种分布范围广,不接近物种生存的脆弱濒危临界值标准(分布区域或波动范围小于20000平方公里,栖息地质量,种群规模,分布区域碎片化),种群数量趋势稳定,因此被评价为无生存危机的物种。
2020年9月30日,国家林草局在其官网发布《
关于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的通知》,对于斑嘴鸭等45种野生动物,《通知》明确要求要积极引导有关养殖户在2020年12月底前停止养殖活动,并按有关规定完成处置工作。确需适量保留种源用于科学研究等非食用性目的的,要充分论证工作方案的可行性,并严格履行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