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镇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下辖镇(已撤销)
花溪镇,旧镇名,隶属于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地处洪雅县西南部,东与夹江县麻柳乡交界,南同洪雅县柳江镇接壤,西连洪雅林场玉屏山工区,北与洪雅县东岳镇相连,行政区域面积83.03平方千米。
建置沿革
明代时期,设芦村镇,属中保乡花溪党地。
清代时期,改为花溪场。
民国四年(1915年),设5团区治所,驻花溪场,辖孔贤(孔坝)、花溪、梅篱(天宫)3里。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改花溪联保,属第三区,辖花溪、孔贤里地,梅篱单设天宫联保。
民国三十年(1941年),改花溪乡。
1950年11月,设花溪乡,驻花溪街。
1958年10月1日,与柳江合并为柳溪公社。
1959年7月,析置花溪公社。
1983年8月,公社改花溪乡。
1992年12月,乡改花溪镇。
2019年,撤销花溪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柳江镇管辖。
行政区划
2011年末,花溪镇辖1个社区、8个行政村;下设3个居民小组,58个村民小组。
2019年,花溪镇辖1个社区、8个行政村:唐坝社区、唐坝村、黄龙村、郭沟村、兴胜村、张沟村、鲜沟村、余沟村、孔坝村,镇人民政府驻唐坝社区禹王路76号。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花溪镇地处洪雅县西南部,东与夹江县麻柳乡交界,南同洪雅县柳江镇接壤,西连洪雅林场玉屏山工区,北与洪雅县东岳镇相连,行政区域面积83.03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花溪镇地形以花溪河冲积平坝、浅丘为主,兼布少量高山。
气候
花溪镇属亚热带湿润气候,其特点是四季分明。多年平均气温在22℃。无霜期年平均303天。年平均日照时数1106小时。年平均降水量达1405毫米以上。
水文
花溪镇境内花溪河属青衣江支流,从柳江红星村流入孔坝村,流经唐坝村、兴胜村、张沟村流出花溪,河长10千米,水域面积1.8平方千米,年平均流量6立方米/秒。
自然灾害
花溪镇境内自然灾害极少。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到2011年末,有影响的自然灾害共有4次,1979年,遭受百年不遇的洪水,花溪乡红中大队9、10生产队90%的农户进水,死亡12人。冲毁耕地面积达到60亩。1985年,水稻大面积遭受稻瘟病,水稻减少产量约60%;2008年5月12日,受汶川特大地震的影响,全镇大部分房屋受到不同程度的轻微损失。
自然资源
花溪镇境内已探明地下矿藏有页岩和黏土。自然资源以林木、竹子为主。植物分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两种。镇境内地带性植被属亚热带落叶阔叶、常绿阔叶、针叶混交林区。植被群落有乔木、灌木、草本及地带物质、杂交竹为主的混交林,其余为柏树、松树、杨树、青杠、小叶榕等混交林,森林植被40余种。盛产榕树、桢楠、银杏、桂花等名贵树木。全镇林竹面积达到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6.66%。境内野生动物资源较为丰富,主要有白鹤、野鸭子、啄木鸟、蛇、野兔等80余种。硝水井又叫硝水沟,在玉泉飞水下游的硝水庙外有玉泉池,常年流量0.01立方米每秒,水质纯,泉水恒温在12℃—13℃。
2011年,花溪镇有耕地面积12866亩,林地面积50045亩。
人口
2011年末,花溪镇总人口18012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535人。另有流动人口156人。总人口中,男性9326人,占51.8%;女性8686人,占48.2%;14岁以下1701人,占9.4%;15—64岁13470人,占74.8%;65岁以上2841人,占15.8%。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17985人,占99.85%;有彝、土家、傈僳、苗4个少数民族,共27人,占0.15%。2011年,人口出生率9.6‰,人口死亡率7.3‰,人口自然增长率2.3‰,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295人。
截至2018年末,花溪镇户籍人口为16231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花溪镇完成财政总收入372.7万元,比上年增长23.7%。人均财政收入206元,比上年增长20.1%。农民人均纯收入7475元。
2018年,花溪镇有工业企业4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6个。
农业
2011年,花溪镇农业总产值17213.6万元,比上年增长17.2%。
花溪镇粮食作物以水稻、玉米、小麦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8490.6吨,其中水稻6303吨,小麦336吨,玉米970吨。主要经济作物有油菜、茶叶等。2011年,油菜种植面积0.4万亩,产量509吨;桑园面积320亩,产茧76吨;茶叶面积5474亩,产量1045吨;蔬菜种植面积5850亩,产量5585吨,主要品种有叶菜类、瓜果类、豆类等,其中大白菜1015吨,黄瓜486吨,南瓜198吨。
花溪镇畜牧业以饲养生猪、奶牛、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4.6万头,年末存栏2.7万头;奶牛饲养量4673头,产奶19142吨;家禽饲养量34.8万羽,上市家禽28.1万羽。2011年,生产猪肉2470.6吨,牛肉566.7吨,羊肉178.5吨;禽蛋152吨;畜牧业总产值7271.6万元。
截至2011年末,花溪镇累计造林41293亩,其中经济林2.4万亩,竹林17493亩,农民住宅四旁树木28.8万株,林木覆盖率66.6%,活立木蓄积量35万立方米。
工业
2011年,花溪镇实现工业总产值4800万元。
商业
2011年末,花溪镇有商业网点112个,职工312人。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8350万元,比上年增长15.6%;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5252万元,比上年增长16.3%。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花溪镇有幼儿园3所,在园幼儿262人,专任教师16人;小学1所,在校生960人,专任教师46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1500人,专任教师70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98%,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科学技术
2011年末,花溪镇有专业技术人才186人,经营管理人才89人,技能人才136人,农村实用人才198人。
文体事业
2011年末,花溪镇有文化馆站1个,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公共图书室8个,建筑面积180平方米,藏书8819册;文化行业从业人员256人,其中事业单位从业人员5人;地方特色民间艺术有唐灯等。2011年末,有线电视开通50频道,有线电视用户2435户,电视综合覆盖率86%。
2011年末,花溪镇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10%。
医疗卫生
2011年末,花溪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5个,卫生院1个,病床38张,其中公立卫生机构床位22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2张,固定资产总值0.351亿元。专业卫生人员26人,其中执业医师5人,执业助理医师2人,注册护士5人。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47.2%,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45.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5万人,参合率88.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分别为6.6‰、8.3‰、15.5‰。
社会保障
2011年,花溪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57户,人数87人,支出20.3万元;城市医疗救助8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945人次,共支出5.1万元,比上年增长66.7%;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3人次,支出0.6万元,比上年增长20%。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455户,人数822人,支出85.8万元,比上年增长47%,月人均87元,比上年增长46.9%;农村五保集中供养58人,支出13.6万元,比上年增长13.6%;农村五保分散供养10人,支出2.1万元,比上年增长11.3%;农村医疗救助74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945人次,共支出5.1万元,比上年增长66.7%;农村临时救济32人次,支出0.8万元,比上年增长20%。自然灾害受灾人口380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4500亩,倒塌房屋7间,直接经济损失328万元,救灾支出17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30人,抚恤事业费支出53.8元。经常性社会救助工作站、点和慈善超市1个,接收捐赠衣被20件,使10人次困难群众受益。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912人,比上年末增加121人,其中参保职工156人。
邮政电信
2011年末,花溪镇有邮政网点1个,投递路线单程总长度5千米,投递点8个,乡村通邮率100%;全年投递国内函件0.8万件,国内汇票业务完成0.9万笔,国内异地特快专递信件完成0.32万件,征订报纸256份、期刊160册。电信企业1家,服务网点1个;电话交换机总容量600门,固定电话用户580户,电话用户普及率达到9.9%;移动电话用户1483户,移动电话普及率为25.4%;光缆线路总长达30千米,主干电缆达12对千米,互联网端口总数580个,其中已占用端口总数240个,宽带接入用户240户。
基础设施
2011年,花溪镇有发电企业4家,发电0.167亿度。其中高压输电线路2条,总长度20千米。年售电量累计完成980万千瓦时,供电可靠率100%。天然气用户435户,居民用户435户,燃气普及率为7.45%,月天然气平均用量30立方米。
2011年末,花溪镇有自来水厂1座,铺设干线水管15千米,生产能力400吨/日,居民自来水普及率44%。
2011年末,花溪镇拥有变电站2座,主变压器2台,总容量12.6万千伏安,高压输电线路2条,总长度20千米,用电负荷1000千瓦。年售电量累计完成600万千瓦时,综合电压合格率94%,供电可靠率91%。
交通
花溪镇境内有170县道经过。
历史文化
花溪镇因清朝改“芦村镇”为花溪场而得名。
参考资料
花溪镇2019年区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1-11-30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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