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县政府
花莲县行政机关
花莲县政府是中国台湾地区花莲县地方自治事项的最高行政机关,并执行中央机关委办事项。
在中国台湾地区架构中,为县级地方自治的行政机关。由于1998年台湾省政府业务精简(虚级化),台湾省不再是“地方自治法人”并改为行政院派出机关,因而花莲县地方自治事项改监督机关。同时花莲县政府也是辖区内各乡、镇、县辖市的地方自治监督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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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02-01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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