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军
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公安分局团委书记
苏军,男,汉族,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公安分局团委书记。他凭着一股不服输的韧劲、吃苦耐劳的意志,先后参与侦破“12.24”特大绑架案、“7.06”杀人案等重特大案件20余次,带队执行反恐处突和防爆演练任务10余次,次次出色完成任务。
个人简介
苏军,男,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公安分局团委书记。他是局长秘书,却承担着全局警务实战练兵的重任,休假中只身擒获过全国上网逃犯;他是人民警察,却像大哥哥一样穿梭在校园,与孩子们亲密无间;他是未婚青年,却照顾着好几个孩子,让辍学的孤儿重返校园;他是一个毕业六年荣获11项市级以上荣誉的80后青年,他兼任着秘书、团委书记、警务实战训练总教官、反恐突击队长、志愿者服务队长等数项职务。
他凭着一股不服输的韧劲、吃苦耐劳的意志,先后参与侦破“12.24”特大绑架案、“7.06”杀人案等重特大案件20余次,带队执行反恐处突和防爆演练任务10余次,次次出色完成任务。六年来,作为志愿者服务支队队长的他组织成立了11个志愿者服务分队,建立了6个青少年维权岗,先后深入家庭、学校、社区开展调查研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法制宣传40余场次,救助失足青少年20余人,帮扶失学青少年、困难民警子女21人。他荣获全国苦练基本功先进个人、公安部优秀散文奖、自治区优秀青年警官,吴忠市十大优秀人民警察、青年岗位能手等各类荣誉奖励11次,他立过三等功、受过嘉奖,并连续被评为全市优秀公务员、优秀团干部。在他的带领下,利通区公安分局先后荣获自治区、全市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等荣誉称号,4个单位被被评为吴忠市级、自治区级、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3个集体被命名为吴忠市级、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
人物事迹
在面试北京市公安局时,一位面试考官“你的家乡那么落后,你不回去建设家乡为何选择留京”的提问,让苏军改变了留京工作的想法,毅然回到西部,在最基层当了一名普通的公安民警。他在出色的完成各项繁重的公安工作任务的同时,自己还长期救助帮扶4名服刑人员的子女,其中在坚持七年的帮扶下,一名被判无期徒刑的盗窃犯的女儿考上了大学。
苏军常说“作为一名党员,一名人民警察,一名执法者,要有一种舍小家顾大家的胸怀和气度,别人吃不了的苦和亏,你要能承受。无论你在什么岗位,都要有一股奋发向上、敢为人先的魄力和一颗无私无畏、不求回报的赤胆忠心。”在苏军因为表现突出被调至机关办公室工作并当选分局团委书记的几年里。他用默默耕耘、真抓实干,收获了一串串沉甸甸的丰硕果实。在机关工作的几年中,他无数次的熬夜加班,拼尽全力,努力将每项工作做到最好,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充分肯定和认可。他先后撰写各类公文材料百余万字,在人民公安报、宁夏日报等媒体发表文章40余篇,其作品《平凡中的不平凡》获得2009年全国公安机关诗歌散文大赛优秀作品奖。
参加工作不到一年,他以其过硬的公安业务知识和娴熟的警务技能,被任命为全局警务实战总教官,带领全局民警开展大练兵。他先后获得全区、全市公安机关各类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第一名等十几项荣誉,夺得警务实战技能大比武3个第一,2个第二的好成绩,在警体运动会中,他又连续三年夺得了男子三项全能第一、手枪射击第一,成为真正的文武全才。他带领全局在全区公安机关苦练基本功考核中勇夺第一。
苏军选择了在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投身到各类社会活动和青少年维权工作之中。据统计,他先后代表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参加行政处罚法等各类知识竞赛7次,主持、策划团拜会、春节联欢会等文体活动、知识竞赛11次,带队参加各种演出活动5次,获得各项荣誉7次,他自编自导讴歌吴忠公安精神的音乐快板舞和音诗舞画《赤胆忠心铸警魂》、《血铸警魂》,先后夺得全市广场文艺演出第一名,并在全区巡回演出,获得了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好评。他心系青少年,扑下身子坚持开展青少年维权活动,为在校师生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献出了自己的全力精力。全局11个志愿服务队和6个青少年维权岗在他的带领下,坚持深入家庭、学校、社区服务的脚步走遍了大街小巷,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帮助、挽救失足青少年,为他们筑起了爱的长堤。他从“爱”出发,从“帮”入手,在“挽救”上下功夫,用爱心抚慰、感化失足少年的心灵,耐心倾听他们的心声,用诚心获得他们的信任,帮助他们树立信心,使他们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06-15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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