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安局
苏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苏州市公安局是苏州市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苏州市人民政府、江苏省公安厅双重领导。各县(县级市)区设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分局与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机构职责
苏州市公安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领导、组织、管理全市的公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领导下,部署、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及时提供相关重要信息,分析、研究对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三)依法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防范、打击恐怖活动;受理公民报警求助。
(四)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承担市应急指挥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五)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大型活动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等工作。
(六)负责并指导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承担车辆、驾驶员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七)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事务和境(国)外人员在我市居留、旅行有关事务。
(八)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
(十)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制定公安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技术侦察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负责由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依法承办全市收容教育审批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监所管理工作,管理市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
(十二)指导、监督消防、警卫现役机构的队伍、业务建设,组织实施消防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市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领导和指挥武警支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工作。
(十三)制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的计划、分配方案、标准和制度,组织实施相关保障工作。
(十四)制定计划并负责公安民警队伍的管理、教育和训练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公安宣传工作。
(十五)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协调和具体实施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和督办全市公安队伍的违纪案件。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掌握研究全市公安工作情况,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等。
研究室
开展全市公安发展规划重大课题调查研究,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等。
干部人事处
指导全市公安干部人事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承办干部考核、任免工作等。
政工综合处
掌握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情况等。
思想政治工作处
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
实战训练办公室
统筹、规划、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民警教育训练工作,制定全市公安教育训练发展规划、年度教育训练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组织管理全局性的领导干部及民警培训等。
组织处
职能介绍: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等。
辅助人员管理处
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等。
审计处
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审计工作等。
警务保障处
拟定市区公安机关警务保障需求计划等。
警务交流合作处
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警务交流合作工作等。
情报指挥中心
规范、指导全市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工作,负责市区110报警和紧急求助的接警调度等。
大数据建设应用局
负责全市公安大数据战略和科技信息化工作的规划、标准制定和组织实施等。
新闻宣传中心
指导、管理全市公安机关新闻宣传工作等。
警务督察支队
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等。
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等。
治安警察支队
拟定全市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等。
交通警察支队
组织指导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等。
刑事警察支队
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对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等。
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指导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等。
巡特警支队
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巡特警建设等。
法制支队(直属分局)
组织起草本市公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等。
监所管理支队
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场所和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等。
水上警察支队
职能介绍:组织指导全市水域治安管理工作等。
人口管理支队
指导并组织实施户籍人口管理、寄住人口管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工作等。
出入境管理支队(国际合作局)
负责全市公民因私出国(境)管理等。
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支队
负责指导单位内部治安保卫队伍建设等。
禁毒支队
组织协调开展全市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等。
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支队
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对食品药品、生态环境、森林、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等。
行政审批服务支队
负责全市公安政务服务工作的规划组织、综合管理和业务指导等。
直属机构
苏州市公安局下设交通管理、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水上治安管理、特警、警察培训等直属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
(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职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实施道路治安管理、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及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等。
地址:高新区新元街199号
交巡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地址:高新区塔园路北首
交巡警支队吴中大队,地址:吴中区丹桂路2号
交巡警支队相城大队,地址:相城区澄虹路与嘉元路口
交巡警支队虎丘大队,地址:高新区邓蔚路555号
交巡警支队平江大队,地址:平江区百家巷8号
交巡警支队沧浪大队,地址:沧浪区西环路劳动路口
交巡警支队金阊大队,地址:金阊区桐泾北路500号
交巡警支队园区大队,地址:园区东环路248号
交巡警支队度假区大队,地址:度假区望湖路8号
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地址:上高路2号沪宁高速公路苏州出口
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地址:郭巷镇六丰村南侧苏嘉杭高速公路吴中出口北侧
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地址:郭巷镇六丰村南侧苏嘉杭高速公路吴中出口北侧
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四大队,地址:吴江北厍永新村沪苏浙高速公路黎里出口处
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五大队,地址:常熟梅李通港路沿江高速公路常熟港口出口处旁
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六大队,地址:苏通大桥南主线收费站
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七大队,地址:昆山巴城武神潭村苏昆太高速公路阳澄北湖出口处
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八大队,地址:胥口镇孙武路988号绕城高速公路西山收费站内
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九大队,地址:甪直镇机场路77号苏沪高速公路甪直出入口旁
(二)刑事警察支队
职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刑事侦查工作。组织、指挥大要恶性案件、跨区域系列性案件、上级交办案件的侦破和追逃等。
地址:沧浪区大石头巷21号
(三)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职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组织、协调跨区域和重特大经济犯罪、涉外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等。
地址:沧浪区司前街99号
(四)治安警察支队
职责:组织、指导全市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公共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品及家犬的管理工作,指导治保、联防等群防群治工作,管理监督保安服务业等。
地址:沧浪区人民路1109号
(五)水上警察支队
职责:组织、指导全市水上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太湖水域的治安管理工作等
地址:高新区邓尉路109号
(六)特警支队
职责:处置恐怖、暴力犯罪,负责安检、排爆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指导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等。
地址:沧浪区司前街99号
(七)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职责:负责全市公安民警教育培训工作等。
地址:吴中区尹山湖路4号
苏州市公安局还派出公交分局、吴中分局、相城分局、虎丘分局、姑苏分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分局、苏州独墅湖高等教育区分局等。
现任领导
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兼督察长
苏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苏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苏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苏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新市民事务中心主任
苏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昆山市副市长、昆山市局局长
苏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苏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苏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所获荣誉
2019年7月23日,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荣获全国公安系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
2020年11月,获得江苏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10月,入选江苏省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公示名单。
2021年11月,被全国普法办公室拟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2022年2月,表彰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2022年5月,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被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
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3998号(相城区人民路润元路路口)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31 09:22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