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邮政管理局
苏州市政府工作部门
苏州市邮政管理局是苏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邮政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
(二)研究拟订本地区邮政发展规划。
(三)监督管理本地区邮政市场以及邮政普遍服务和机要通信等特殊服务的实施。
(四)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统计等工作。
(五)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
(六)承办上级邮政管理部门及地方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组织编制本地区邮政业发展规划,协调与地方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督促、指导相关规划实施。
2、负责研究本地区邮政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制定相关政策并贯彻落实。
3、负责贯彻执行邮政法律法规,指导本地区行业法制建设,负责组织行业普法工作,有立法权的省辖市负责本地区邮政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立法工作。
4、负责本级邮政管理机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做好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5、负责处理本级行政诉讼并配合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6、负责贯彻落实行业相关标准和科技政策。
7、负责承办本级机关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负责本局合同审查管理。
8、负责本地区邮政业统计工作。
9、综合协调局内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本地区党政机关等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秘书、文电、会务、文书档案、印章使用与管理、机要保密和重大事项的督办、起草综合性文稿等工作。
10、负责对外宣传,做好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网站的日常管理和政务公开工作。
11、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负责机关政府采购工作。
12、负责本局干部的考察、任免、调配等人事管理工作。
13、负责本局公务员招录、教育培训、考核、人事档案、劳动工资管理、外事、计划生育及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14、负责本局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
15、负责本地区行业人才培养工作,协助开展邮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16、负责局党群、纪检监察、行风建设等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组织办理地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
17、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及其他行政事务管理。
1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普遍服务处(机要通信处)
1、贯彻落实邮政普遍服务法律法规、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对邮政企业落实普遍服务标准、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2、掌握本地区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基本情况,定期监测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水平,建立本地区邮政普遍服务、机要通信等监管报告制度。
3、制定和落实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保障政策。
4、加强对邮政普遍服务财政补贴或普遍服务基金使用的监督。
5、负责受理本地区邮政企业撤销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的申请,组织实地核查,提出处理意见。
6、负责组织对本地区邮政企业贯彻执行邮政服务价格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对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7、负责监督检查本地区邮政机要通信安全保密工作。
8、负责本地区社会监督员管理,组织开展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社会监督工作。
9、依法对邮票销售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处理本地区涉及邮票发行管理的有关工作。
10、负责处理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质量申投诉、举报等有关事务。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市场监管处
1、负责掌握本地区邮政市场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相关市场主体的基础数据信息。
2、依法开展本地区快递等邮政市场准入的相关工作,承担市场准入后的日常管理。
3、负责依法监管本地区邮政市场,规范邮政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公平竞争。
4、负责行业安全监管,保障邮政通信和信息安全。
5、负责组织制定本地区邮政市场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通信保障预案,组织落实相关预案。
6、负责监督本地区快递服务质量,依法处理快递等邮政服务质量申投诉和举报等有关事务,查处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7、负责对本地区集邮市场的监督检查和相关管理工作。
8、负责本地区邮政用品用具的监制管理工作。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苏州市邮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月新
苏州市邮政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局长:徐璐
分管普遍服务处、市场监管处、纪检监察工作
参考资料
主要职责.苏州市邮政管理局.
内设机构.苏州市邮政管理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14 16:11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