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廷魁
清代官员
苏廷魁(1800-1878),字德辅,号赓堂,高要县长利村(今肇庆市鼎湖区长利村)人。清道光元年(1821年)中举,道光十五年(1835年)考取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道光十八年授编修、国史馆纂修。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任福建道监察御史。
人物生平
苏廷魁为官耿直,敢言敢为,与陈庆镛、朱琦一同被人们誉为“天下三大耿直御史”,又与金应麟合称为“四虎”。第一次鸦片战争发生后,苏廷魁屡次上书朝廷,力主修筑虎门炮台及燕塘墟、大沙河、龟岗等要塞,以防英军扰乱。《南京条约》签订后,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春,苏廷魁托词天象异常,上疏道光皇帝,力陈时弊,力数文华殿大学士、首席军机大臣穆彰阿的罪责,请立罢黜,并要求皇帝下“罪已诏”,以开直谏之路。道光皇帝览奏,为之动容,嘉其耿直。翌年,因父丧回粤,其间,曾主讲广州越华书院。
咸丰元年(1851年),苏廷魁回京任工科给事中,上疏请求咸丰皇帝实行“宏济之道”,“推诚任贤,慎始图治”“严取孝廉方正备采用”,被采纳。同年四月,大学士赛尚阿引荐内阁侍读穆荫擢升五品京官,在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苏廷魁知道后,立即上疏弹劾赛尚阿破坏旧制,任用私亲,却遭咸丰帝斥责,认为不应干预官员升迁,还将隐去苏廷魁署名的奏章让赛尚阿看。赛尚阿看后,非常愤怒,在一次众官员宴会上怒问:“谁弹劾我?”苏廷魁立即站出来说:“公负国,某不敢负公。”其直可见一斑。
咸丰三年(1853年),苏廷魁因母丧再回粤。咸丰四年(1854年),红巾军围攻广州,有人建议借用英国军队镇压红巾军,苏廷魁坚决反对,认为这是长夷人志气,丧失民族气节。是年,奉命督办红单船经费,筹措军饷。
咸丰八年(1858年),英法联军踞广州,苏廷魁和户部侍郎罗惇衍、太常寺卿龙元禧等奉命筹备成立广东团练总局,招募东莞、三元里、佛山练勇数万人,奋起抗击侵略军。咸丰九年,清政府向侵略者屈辱求和,苏廷魁愤然回肇庆的端溪书院讲学。
同治九年(1870年),苏廷魁称疾告退回乡,于光绪四年(1878年)病逝。
弹劾恩师
按我国封建社会习惯,凡科举中式者,均尊该科的主考官为“恩师”;“恩师”也视该科之得意者为“门生”。恩师与门生之间,自有一种特殊的关系,在官场中往往形成政治集团而左右朝政。道光十五年乙未(1835年)科会试,正考官为穆彰阿。而穆彰阿本人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对林则徐邓廷桢等主战派大加诬害,是臭名昭著的投降派首领。苏廷魁中进士后,即在他乡间的宅居高悬一块他亲笔题的“进士匾”,在这块匾上刻上恩师穆彰阿的名字(该匾1983年3月为我县文化部门发现和保存),表示感激栽培之情。然而,时隔7年,亦即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在道光皇帝面前大骂穆彰阿的,也正是苏廷魁。这年,苏廷魁调任御史,时值第一次鸦片战争末期,英军已攻陷舟山、宁波诸地,形势紧急。苏廷魁上书清室,力请修筑虎门炮台及燕塘圩、大沙河、龟岗等要隘,以防英军返回扰粤,与投降派主张妥协撤防适成对照。8月,中英《南京条约》签订,第一次鸦片战争以清廷惨败告终。苏氏愤极,曾上疏数千言,指陈弊政,力数穆彰阿罪责,难辞其咎,请求立即罢黜他。无奈道光帝宠信穆彰阿,终不能把他扳倒。
1851年,咸丰帝登基,苏廷魁上疏,请咸丰帝行“宏济之道……推诚任贤,慎始图治……严取孝廉方正备采用”。陷于内外交困的咸丰帝,亦不得不承认这是可行的办法。不久,咸丰帝遂以保位贪荣,妨贤病国,倾排异已等罪名把穆彰阿革职,永不叙用。苏廷魁以民族大义为重,抛恩师门生关系而不顾,亦属难得。
人物作品
苏廷魁书法、诗文俱佳。著有《守柔斋行河集》(2卷)《守柔斋诗钞初集》(3卷)《守柔斋诗钞续集》(4卷)。“庆云寺”匾,为其所题,笔力遒劲古朴。
苏廷魁生平事迹除入载《清史列传》《清史稿》外,还被清代以来的文献广为记述。他的直言果敢与民族气节被肇庆百姓所传颂。
最新修订时间:2022-11-1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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