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属东非,原英国在东非地区殖民地的总称。包括现今乌干达、坦桑尼亚、桑给巴尔、肯尼亚地区。这些地方在1960年代先后获得政治独立。英国的殖民地中心在1907年从蒙巴萨移到内罗毕,
内罗毕成为英属东非殖民地的首府。
19世纪初,英国向东非地区扩张势力。几经角逐,先后于1886年、1890年两次同德国签订瓜分东非势力范围的协议。1890年,英国宣布桑给巴尔为保护国,派遣领事(1913年改称驻节长官)管辖。1894年、1895年先后宣布乌干达和肯尼亚为保护国,分别设总督治理。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坦噶尼喀划归英国委任统治,设总督治理。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国又以“托管”的名义继续其在该地区的殖民统治。1953年,英国曾着手将这几个殖民地合并组成“东非联邦”,因遭反对而未能得逞。1961年12月,坦噶尼喀宣布独立。1962年lo月,乌干达宣布独立。1963年12月10日和12日,桑给巴尔和肯尼亚先后宣布独立。1964年4月26日,坦噶尼喀与桑给巴尔合并,称坦桑尼亚。
19世纪末叶英国殖民者进入桑给巴尔,1873年,桑给巴尔苏丹国沦为英国的半殖民地。1890年成为英国保护国。它在东非大陆的领土亦为英、德瓜分。从此,桑给巴尔变成了英国统治下的单一种植和出口丁香的殖民地国家。
乌干达在东非是社会发展程度较高的
班图人国家,被侵占前大约已进入封建社会初期阶段,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军事强国。1894年沦为英国保护国后,英国殖民者先是实行土地转让和买卖自由,把全国耕地转变为私有财产,确认封建主和酋长们的土地所有权,从而破坏了氏族公社所有制和国王领有制,然后进行所谓“土地改革”,把约占全国土地一半还多的森林地和所谓无主“荒地”划作“王土”,即归英殖民政府所有。其余土地,一小部分划作乌干达国王和王室私产,绝大部分分给各级官吏和氏族酋长,作为薪俸田和私田。于是国王、王室、官吏、酋长转变成为封建地主,而公社成员丧失土地,沦为佃农,很快形成了 1万名地主奴役20万农民的社会阶级结构。在生产上,英国把乌干达变成单一种植和出口棉花的殖民地。1913年,乌干达输出棉花25841包(每包400镑),占总出口的60%以上。咖啡亦为乌干达大宗出口品。英国1896年开始建筑乌干达铁路,以控制和掠夺整个英属东非殖民地,英在乌干达还征人丁税,实行强迫劳动制(成年人每人每年为殖民政府劳动30天)。
1888年英属东印度公司在现今的肯尼亚建立领土要求。肯尼亚地广人稀,社会发展水平较低。1894年沦为英国保护地。英在肯实行直接统治,掠夺土地,移民定居。1902年,英宣布肯尼亚一切土地均为“王土”,殖民政府可以自由处置,有权把1000英亩以下的土地分期租让给白人移民,租期99年。1915年,租期延长为999年,租金每30年重订一次,实际等于由租入者永久经管。1911年,移民达3167人,大多为土地投机商。有的移民一次即获地10万英亩,有3家公司获地87万英亩,占的全是好地。土著非洲人则被赶到气候恶劣、土壤贫瘠的“土著保留地”中去。白人所占土地仅有1/10经营种植园,其余则抛荒或作牧场,土地浪费惊人。失去土地的非洲人逐渐沦为白人种植园的雇农,他们为了获得一小块土地糊口,每年至少要为白人地主服劳役180天。此外,英国还在肯尼亚征收高额茅屋税或人头税,强征劳役(居民每年服无偿劳役24天,服有偿劳役60天,还有修路及其他劳役)。
1919年原德国占有的
坦噶尼喀成为英国的委任统治地,英国接管后肆意搜刮,进一步加深了人民的苦难。在坦噶尼喀,英国一开始就实行间接统治。“管理非洲人,尽可能通过非洲本土形成的机构,代替英国行政官员直接管理”。坦噶尼喀被划分成不同的行省,在每个行省努力找到非洲领导人,将其纳入殖民体系中。这些非洲省长们自1926年起获得征税权,并承担管理任务。自1929年起,地方法庭被纳入殖民地司法系统中。坦噶尼喀形成了非洲人控制地方政府而外国人控制中央政府的行政格局。有些地方找不到合适的本地领导人,就任命其他地方的受过教育的非洲人到这里担任地方官。坦噶尼喀在1961年独立(后来与桑给巴尔合并,建立坦桑尼亚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