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现有班子成员7人,在职干部职工74人。内设科室16个,其中行政科室11个,事业科室5个。
主要职责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局重要会议和文秘、外事、信访、保密、文书档案、保卫及机关后勤行政管理、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工作。
在上级和市委教育工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 政策,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教育系统顺利完成;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负责市教育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学校以及党建属地管理的高校基层党建工作,拟订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教育局机关、 直属单位和学校以及党建属地管理的高校党内统计和党费管理工作;负责市教育局机关、 直属单位和学校以及党建属地管理的高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办上级和市委教育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拟订分管范围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收费及教育经费管理的政策和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负责市级财政有关教育资金的具体分配工作;指导本系统基建工作和直属单位及学校经费的财务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和分管范围的教育统计、信息、消防、防火、防雷、生产安全等工作。
综合管理中小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工作;指导、推动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和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指导、管理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的学制、教学计划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监测工作;协助有关科室指导中小学艺术教育。
行政科室
教育工会、直属学校管理科、督导室、德育科、基础教育科、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
部门职责
直属学校管理科
综合负责直属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拟订年度计划、做好总结和制订有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直属学校的课程开设、教材选用及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学校招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的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子女入托、入学工作;协助其他科室做好相关工作;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局重要会议和文秘、外事、信访、保密、文书档案、保卫及机关后勤行政管理、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工作。
人事科
负责和指导本系统人事、劳动工资、中小学教师以及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参与拟订大中专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计划,并负责选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分管各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并组织指导大中专、中小学师资培养、培训、学历达标工作;管理局机关、局直属事业单位、直属学校的人事、老干部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直属单位及直属学校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
计财科
负责拟订分管范围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收费及教育经费管理的政策和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负责市级财政有关教育资金的具体分配工作;指导本系统基建工作和直属单位及学校经费的财务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和分管范围的教育统计、信息等工作。
基础教育科
综合管理中小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工作;指导、推动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和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指导、管理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的学制、教学计划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监测工作;协助有关科室指导中小学艺术教育。
德育科
综合管理和指导学校的德育工作;拟订学校德育工作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学校德育队伍的培训工作;管理指导学校青少年和团队工作;负责全市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科技教育、安全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国防教育工作。
督导室
负责全市教育总体改革和发展的检查和
督导工作;制订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和督导评估方案、标准;负责对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进行督导,并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的指导、监督、评估;负责教育强镇、强县和中小学等级评估;负责局政策法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评价工作;草拟地方性教育政策文件;指导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
现任领导
局长:林卫兴
副局长:刘广海
所获荣誉
2021年荣获“茂名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1月,茂名市教育局机关党委荣获“茂名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地理位置
地址:华西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