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明华,女,汉族,196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人物经历
现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镇江分所所长,江苏恒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恒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担任职务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主要贡献
范明华同志是一名有33年党龄的党员。近三年,在该同志的带领下,集团出具各类经济鉴证类报告6000余份,涉及审计的年资产总额达25051亿元,跟踪审计工程资金150亿元,核减造价约22.5亿元,核减率15%,为政府、社会节约了大量资金;资产评估价值4399亿元,评估增值891.48亿元,评估增值率25%,为投资、并购、重组等提供了客观决策依据。近年来,该同志带领团队累计捐助慈善事业100余万元。
所获荣誉
先后荣获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镇江市人民奖章。
2021年3月1日,入选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名单。
2021年4月30日,中共江苏省委、省政府表彰其为2021年江苏省劳动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