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商
经商类型
茶商是专门从事茶叶买卖的商人或企业,涉及茶叶的采购、加工、销售和分销等环节,是茶叶产业链中的重要角色。
含义
茶商,指经营茶叶生意的商人。既有中国茶商,也有外国茶商;既有古代茶商,也有现代茶商。有茶叶,有贸易,就有茶商。
清代茶商
特许经营
清政府特许经营茶叶的专卖商人。清初茶叶仍为政府实行专卖的商品,一般商人不能随意贩运。产茶地区生产的茶叶,除少数优质茶叶作为“贡茶”,由政府委派官员采办以供奉皇室外。大抵有“官茶”、“商茶”之分。“官茶”由政府委派茶马御史招专商领引纳课后,从产茶区贩运到陕甘等地,交售给官府的茶马司,然后由茶马司将茶叶与西北等地少数民族交易马匹。“商茶”由茶商向政府请引后,从产茶区运销各地或输往国外,茶引一道,准运茶一百斤,每引额征纸价银三厘三毫,引价银各地不同,浙江省每引一道,卖银一钱,其他省份亦有更高者。清政府规定:无论“官茶”、“商茶”,都不许与茶引相离。茶商领引贩茶,须经税关“截验”放行。如茶无引,或茶、引相离者,听人告捕。卖茶毕,残引须缴回原颁发茶引的官府。有清一代,除了实行上述“引法”之外,亦兼有实行“票法”的。
茶商分类
茶商因在茶叶运销中的职能不同,大致可分为收购商、茶行商和运销茶商。
茶叶收购商人,有的地方称为“螺司”。他们深入茶山,向零星茶户(茶叶生产者)收购毛茶,然后卖与茶行商人。有的地方没有这类收购商,由茶户直接卖与茶行商人。
茶行商人的业务,主要是代运销茶商收购茶叶,他们一般为经纪人,亦有兼营毛茶加工业务者。运销茶商至产茶区贩茶,必投茶行,给验茶引,预付货款。茶行商人代为收购,抽取佣金。开设茶行,要经过官府批准,领取照帖。官府禁止私自开设茶行。
运销茶商大致有两种,运销“官茶”的称“引商”;运销“商茶”的称“客贩”。“引商”请引于部,每运一引(一百斤)茶叶到陕甘等地的茶马司,五十斤“交官中马”,五十斤“听商自卖”,另外还允许带销“附茶”十四斤,作为“官茶”运脚之费。“客贩”请引于地方政府,专门运销“商茶”,除缴纳引课之外,凡遇税关,需验引抽税。产茶区生产的茶叶,要先尽“引商”收买。然后方给“客贩”运销。
出口外销
康熙中期实现了全国的统一,马已足用,向陕甘等地易马渐无必要。同时,因康熙二十三年(1684)开海禁以后,清代对外贸易发展迅速,茶叶的外销日趋增加。于是,经营“官茶”的“引商”开始衰落,而经营“商茶”的“客贩”却日渐兴盛。闽、粤商人因广州开放对外通商,开始大量经销“商茶”装载出口,或销往南洋一带,或外销东印度公司。秦晋商人则运茶到天津、张家口等地,由俄国商人陆运至东欧等地。过去经营“官茶”的晋商、徽商,亦有转而经营“商茶”的。
清代茶商借垄断茶叶运销之权,在产茶区收购茶叶时,或则冒指“官茶”,以便压低价格或则多取“样茶”,任意勒索;或秤则任意轻重,银则熔改低色。此外,他们还用预买的形式贷款给茶叶生产者,以高利贷的方式盘剥茶户,并使茶户屈从于商人资本。在茶商的残酷剥削下,茶户小生产者生活困苦不堪,致使许多茶园生产难以改进。茶商在销售茶叶时,又采取以次充好,掺杂水湿等手法剥削消费者。茶商通过种种不等价交换的手法攫取暴利。累积起巨额资本。如山西茶商,每家资本约二三十万至百万两,有的甚至达二百余万两之多。广东茶商也有富至百万者。而浙江茶商中有每年经营十四万引茶叶买卖的巨贾。
资本扩张
18世纪以后,随着对外贸易的发展,茶商为了保证茶叶的收购数量和质量,开始把他们的资本由流通领域投放到生产领域。在云南、湖南和浙江等省的一些茶叶产区,有的茶商从茶农手中收进毛茶以后,在产地或集散地点雇佣茶工进行加工,精制成适销对路的茶叶品种;有的茶商租山种茶,设厂制茶,进行茶叶生产;从而促进了茶业生产中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和发展。
茶商组织
鸦片战争以后,由于鸦片等洋货大量涌入中国市场,为弥补外贸入超,中国丝、茶的输出激增,茶商此时、获利极多。上海、福州、汉口等地相继成为茶叶外销的主要市场,其中上海成了各地茶商荟萃之处。道光咸丰年间(1821~1861)上海茶商多有设立经营改制、外销茶叶的茶栈,同时,各地茶商还在上海设立了自己的会馆、公所等行会组织。
茶商茶税
1853年(咸丰三年),清政府开始征收厘金税。茶商贩茶,除纳引课茶税之外,凡遇厘卡,还要缴纳厘金。因此茶商的税务负担加重。但当时茶叶畅销国内外,茶商获利丰厚,茶商可抬高售价,把税务负担转嫁给消费者。但到光绪年间(1875~1908),外销茶叶开始遭到印度、锡兰(今斯里兰卡)、日本等国茶叶的竞争,销路日益壅塞,茶价急剧下跌。加上茶税、厘金过重,茶商境遇大困,许多人因此破产。茶商在此情况下,为图维持,不得不向外国资本贷款,遂受外商控制。到清末,茶商资本渐渐成为外国资本的附庸。
安徽茶商
徽茶胜金
徽州地处亚热带,重峦叠翠,雾色空檬,土地肥沃,气候温和,宜茶宜林,茶叶便成为徽商赖以发迹的主要行业之一。
徽州商人四出经营茶叶,史料可查,始于明代。而徽州的茶叶买卖是很早的。唐元和十一年(公元816年),诗人白居易的著名诗篇《琵琶行》中曰:“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买茶去。”说明原属祁门之浮梁,远在1100多年前就已成为茶叶的集散地。唐咸通三年(公元862年),歙州司马张途著的《祁门县新修阊门溪记》中所载:“千里之内,业于茶者七,八矣。由给食、供赋,悉恃祁之茗,色黄而香。贾客咸议,逾于诸方.”可见当时祁门茶市相当兴隆。宋代《贡茶录》所说的:“早春英华,来泉胜金”,诸名茶皆出自徽州。
茶商兴隆
徽商经营茶叶,有茶号、茶行、茶庄、茶栈等多种类型。“茶号”犹如当今的茶叶精制厂,乃从农民手中收购毛茶,进行精制后运销。“茶行”类似牙行,代茶号进行买卖,从中收取佣金。“茶庄”,乃茶叶零售商店,以经营内销茶为主,后期亦少量出售外销茶。“茶栈”,一般设在外销口岸,如上海、广州等地,主要是向茶号贷放茶银,介绍茶号出卖茶叶,从中收取手续费。
经营有道
徽商的内销茶经营,谓之“茶庄”,明代即有茶叶运销京津的,迩后遍及东北、鲁、豫、江、浙、沪等地。清代是徽州茶商的鼎盛时期,乾隆年间,徽商在北京设有茶行7家、茶庄千家以上,在津、沪开茶庄也不下百家。茶叶经营日盛,由大城市延伸到小城镇,江、浙等一些小镇也有了徽籍人开的茶店。其时王茂荫的祖父王槐康就在通县开设森盛茶庄。当时,内销茶花色品种甚多,有松萝、六方、毛峰、烘青、炒青等数类数十种,后又有各种花茶,所以有“茶叶卖到老,名字记不清”之说。茶商在外开茶庄、茶行很快发迹者,各地均有,明清歙人吴景华、吴永祥、吴炽甫在京经营茶叶,均成为赫赫巨富。
徽商的外销茶经营,谓之“洋庄”,始于清嘉道前后。当时英国控制印度,大量鸦片输入我国,换取丝茶。徽商开始是“漂广东”,由于海禁,当时买卖双方只能在船上做交易,价格茶商可以自主,因之利润较高,谓之“发洋财”。五口通商以后,交易地点慢慢转移到上海。婺、休、歙三县茶商以新安江运输方便,集中在屯溪设号精制,得名“屯绿”,销往俄国和欧美国家。在“屯绿”外销兴盛的1920年,屯溪茶号达109家之多,故有“未见屯溪面,十里闻茶香,踏进茶号门,神怡忘故乡”和“屯溪船上客,前渡去装茶”之诗句。1875年,自闽罢官回乡的余干臣,在祁门按“闽红”的制作方法,改“绿”为“红”,从此,祁门功夫红茶开始问世,销往国外。“祁红”茶号也发展到近百家。1915年,“祁红”在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上荣膺金奖。
茶号系季节性经营,然徽州茶商并不闲暇。他们多半兼营其它行业,或开钱庄、布店、南货店,或为木材、粮油行商.在上海茶界的郑镒源,洪纯之两巨子,就分别兼营钱庄和绸、瓷业。一些中小茶商,在茶季来临,资金重点投入茶叶,茶叶脱手,又在沪、杭采购各类商品回徽州贩卖,所以徽州茶商大都家大业大,根基甚牢。
历来茶商均是各自经营,清末吴俊德、洪其相发动建立六邑茶务总会,才有了茶商组织。30年后改为茶叶公会,但都是办理日常事务,并不研究生产经营。且徽州茶商素无外贸机构的设置,这就给外商造就机会,操纵市场,尽量压低外销茶价,有些茶栈也从旁以回收贷款等方式施加压力,迫使外销茶商就范。抗日战争开始,渠道不畅,外销阻滞,“祁红”与“屯绿’出口日渐减少,1944年,由最高收购26万担,下降到不到8万担,当时,多少茶商为之衰叹!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3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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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茶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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