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场
文化遗产
茶场,文化遗产。占地782.6平方米,由门楼、前天井、前厅、后天井、厢房及后堂组成。
门楼三间二楼,门框上方条石阳刻“茶场”二字。前厅三开间、后堂明三暗五,抬梁式和穿斗式相结合。厢房五檩三柱,穿斗式结构。前厅、后堂及其之间的厢房组成一个大四合院,均为二层楼屋,其形式为走马楼,楼房临天井四面有相通的回廊,便于楼上客商来往。厢房底层属于市场交易固定摊位,前厅与后堂底层为自由交易摊位。前厅东西两侧各有侧厢一间,作为架设楼梯之用,二楼设桌椅为客商品茶评级,其余楼屋用于茶商囤积货物、住宿。前厅、后堂之间天井内原设有戏台,“文革”初期被毁,仅存柱顶石。地面三合土,天井卵石铺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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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7-27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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