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剧《草原之歌》是
中央歌剧院的早期代表作之一,一九五五年首演于
北京。此剧以它引人入胜的剧情和民族色彩浓郁的音乐赢得了观众的喜爱,曾在全国范围内产生过广泛的影响,并获得国际友人的高度评价。
《草原之歌》坚持歌剧创作革命化、
民族化、
群众化的方针,较多的借鉴了西洋歌剧的创作的经验,在“洋为中用”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尤其是在音乐创作上,作曲家以
藏族民歌为基本素材,运用了许多西洋歌剧作曲的技巧方法,即烘托戏剧气氛的丰富性上均达到了新的水平。
此选曲集编选了全剧中的主要唱段共十首,其中有独唱,重唱及合唱,基本概括了整个作品的全貌。此次录音的指挥由著名女
指挥家郑小瑛担任,独唱部分由优秀的中青年歌剧演员祝爱兰、林金元、刘庆德、钟明达、康健分别担任。
藏族青年阿布扎和姑娘侬错加是一对热恋着的情人。但他俩所属的
部落却由于
国民党反动派的挑拨,长期互相仇杀。在一次冲突中,阿布扎误伤侬错加的父亲,侬错加的父亲也误伤了阿布扎,使这对情人的爱情濒于破灭。这时,十年前随
红军北上抗日的侬错加的哥哥回到了故乡,带领群众揭露了
国民党反动派的阴谋,终于使这两个部落重归于好,阿布扎与侬错加得到了美满的结合。
在
中国西北一个叫“苦海滩”的草原,住着两个藏族部落。巴扎部落男青年阿布扎和
吉达部落女青年侬错加是一对恋人,但由于两个部落在封建军阀政府的分化政策挑唆下,长期进行着部落之间的残酷仇杀,两人的爱情也被部落头人所禁止。在一场“打冤家”的混战中,阿布扎又误伤了侬错加的父亲,使这对恋人陷入痛苦之中。1949年,解放大军挺进大草原,正确地执行了
民族政策,揭露了军阀政府挑拨离间分而治之的阴谋,使两个长期进行仇杀的部落重归于好,一对恋人也得到美满结合。
《草原之歌》是建国以后以少数民族生活为题材的大型歌剧。音乐取材于悠雅的藏族民歌和山歌,又适当地吸收了
汉族民歌和戏曲音乐的某些素材,使之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浓郁的生活气息,是当时一部成功借鉴西洋歌剧创作经验的代表作。音乐采用“幕”、“场”之间“并置”的对比手法,追求音乐结构与
戏剧结构的有机结合。其中把“仇杀的动机”作为该剧的音乐主导动机在
戏剧冲突矛盾的各个高潮点上多次出现,深化了歌剧主题。其主人公阿布扎的主题粗犷豪放,侬错加的主题优美温柔。如第四幕第二场侬错加与才达相会时唱的
朗诵调处理有明显突破,是我国歌剧中“洋为中用”的早期代表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