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人民政府
贵州省荔波县国家行政管理机关
荔波县人民政府,贵州省黔南州境内国家行政机关。
主要职责
(一) 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工作。
(二) 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 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统筹。
(三) 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 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
(四) 承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省、州直各部门 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发送县政府的文电;办理县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机构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县政府的请示、报 告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 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对政府系统工作运行中 出现的重大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建议,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 定。
(六) 围绕县政府工作重点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 题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七) 负责县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 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督促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负责县委县政府扶贫专线工作;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 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八) 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政府(街 道办事处)对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 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九) 组织、协调、推进全县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 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十)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负责收集、整理并向省政府办公厅、州政府办及县政府领导同志 报送政务信息;统筹、指导有关单位抓好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 应用和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 管理、共享和开放,指导全县政府办公室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 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二)负责县政府后勤保障及公务接待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人民防空工作。
(十四)负责外事管理工作,承担县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日 常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 策,落实省、州、县关于金融方面的工作部署;拟定全县金融发 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收集汇总全县金融业数据 统计和情况分析,提供决策建议;配合金融监管部门防范、化解、 处置各类金融风险和突发事件、整顿金融市场、维护金融稳定; 负责县内金融机构及行业的协调服务、引进和改革推进工作,以 及县内资本市场、债券、保险等行业的监管工作,协调指导重大 项目融资工作。
(十六)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 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 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 促进科室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州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 务。
(十八)职责调整。
1. 将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的职责,原县国有资产管理和金融 工作局的金融工作职责,原县委外事侨务和台港澳工作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和台港澳工作办公室)的外事工作职责划 入县政府办公室。将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县行政审批制 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由县政府办 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工作。
2. 将原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的县全民国防教育办公室的职责 划入县委宣传部;将县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划入县应急管 理局;将原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的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 合到县司法局;将原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的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办公 室的职责划入县发展改革和工信商务局。
3. 将原县人防办承担的人防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划入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十九)职责分工。与县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职责分工。县 政府办负责承担县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 落实县政府领导指示,指导、督促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县应 急管理局负责应急系统值班、应急信息(安全生产、自然灾害, 以及其他需要应急管理局处理的信息)上报、应急方案预案制定、 应急救援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现任领导
荔波县人民政府县长:马登宏
荔波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黎琨、陈向东、文豪(挂职)、陆亚刚(挂职)、吕建军(挂职)、卢小泉、袁学玉、王燕隆、吴衡、陈诚
内设机构
(一)秘书一科。承担县政府党组日常工作;负责县政府全 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的会务组织和纪要整理工作;承担 《政府工作报告》、县长日常文稿的起草统筹、收集和整理工作; 承担县长机要服务工作;承担县长公务活动统筹安排;办理审计 和县长联系领域方面来文和相关业务。承办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 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秘书二科。承担各副县长公务活动统筹安排和文稿起 草工作;办理发展改革和工信商务、财政、军民融合、统计、税 务、教育、民族宗教、公安、民政、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文化 广电和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 理、医疗保障、扶贫开发、综合行政执法、林业、生态环境方面 的文电、会务、调研和接待服务工作;联系处理金融方面有关工 作事宜;办理州、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州、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 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承办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 的其他事项。
(三) 综合科。负责统筹办公室档案管理和后勤保障协调服 务工作;负责办党组会议服务工作;负责文电相关工作;负责起 草县政府办公室有关公文及综合材料;承担接收处理省、州及州 级以上国家机关、单位文电和县直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 事处)的请示报告及电报、传真等文电;负责机关文印管理和保 密等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县政府门户网 站发展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承担省公务处理和事务办理系统日 常工作,负责全县电子政务的网络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指导全 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承担县政府总值班工作,履行值班联 络、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跟踪 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指导、督促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 作;承担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外事管理、宣传、教育和信息发 布工作;负责全县外事工作发展形势调研;负责处理外事工作重 要活动和重要事件,归口管理外国友人接待、捐赠工作;统筹和 协调、指导县内相关部门涉外交流、合作,以及人员往来、考察 等;指导全县涉外重大活动组织工作;承担县委外事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 事项。
(四)行政科(人防科)。负责统筹办公室党务工作;按照办 公室党组安排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办机关宣传教育 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担综治、计划生育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的服务 管理工作,承担办公室机关群团工作。负责管理办公室的财务工 作,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各类办公用品 的购置,固定资产的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做好干部、职工、 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和医疗保险、公积金等服务管理工作;负责 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县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编制县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方 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通讯警报建设,依 法审批防空地下室项目建设和人防设施迁拆;组织、协调、推进 全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以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督查督办科。承担《政府工作报告》的任务分解和调度、督查工作;编辑出版《县政府公报》;承担县政府全体会、 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有关专题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承担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办理及督促落实;承担督查相关通报编 辑。承办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13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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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