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源性疾病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由于药物副作用、剂量过大导致的药理作用或由于药物相互作用引发的疾病。这一类疾病是可以预防的,其危险性较低。第二类为
过敏反应或
变态反应或
特异反应。这类疾病较难预防,其发生率较低但危害性很大,常可导致病人死亡。影响药源性疾病的因素一方面与病人本身状况有关,如
年龄、营养状况、
精神状态、
生理周期、病理状况等。另一方面与医药人员在用药过程中不当有关,如过量长期用药、不恰当使用药品、多种药品的混用等。一般不包括药物极量所引起的急性中毒。它的发展与化学药物品种的日益增多密切相关。药物引起的损害,也和其他病因引起的损害一样,有其流行病学特点。有潜伏期、发病机制、组织学改变、临床表现及不同预后。由药物引起的各种疾病、如心律失常、弥漫性肺炎、
肺纤维化,暴发型肝炎、
慢性活动性肝炎,
肾病综合征或
肾功能衰竭、
皮炎、
再生障碍性贫血、
溶血性贫血、
精神错乱、消化道出血和癌肿等,均为明确的病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