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国旗呈长方形,长与宽之比为3∶2。自上而下由红、白、蓝三个平行相等的横
长方形相连而成。蓝色表示国家面临海洋,象征人民的
幸福;白色象征
自由、平等、民主。还代表人民纯朴的性格特征;红色代表革命胜利。
荷兰曾受
西班牙统治,于16世纪时荷兰之奥兰治亲王
威廉一世领导人民发动独立战争,他们设计了一面橘、白、蓝的三色旗,这三个颜色源至奥伦治家族徽章:蓝色的底上有个白色的号角,并装饰著橘色的绳索。在1630年后,因为色彩不够鲜艳,在战场与海上不易辨认,以及部分人民对奥伦治家族的独裁统治感到不满;国旗颜色逐渐由红色取代橙色,并将蓝色加深。
1937年2月19日,荷兰
威廉明娜女王(Queen Wilhelmina)颁布法令正式规定荷兰国旗的颜色是朱红色、白色、钴蓝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