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属新几内亚(英语:The Dutch colony of New Guinea;荷兰语:Nederlands Nieuw - Guinea koloniale)为
新几内亚西部为
荷兰殖民时期的官方名称。荷兰人自17世纪来到新几内亚岛,陆续建立商站,之后1898年正式成立荷属新几内亚殖民地政府,至一战前与德意志帝国、大英帝国共同瓜分此岛,其中东经141度线以西,约占整岛的一半土地为荷兰所有,1961年4月5日成立独立的西巴布亚议会,国家实质取得独立,同年12月18日,印尼军队占领西巴布亚首都查雅普拉,荷印尼两国随后达成一致,将西巴布亚问题上报联合国表决。最终,1963年5月,联合国决议将西巴布亚的主权交予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1969年西巴布亚举行公投,正式将西巴布亚纳入印尼版图。
其知名的通称为Dutch New Guinea。 荷属新几内亚现分属于
印度尼西亚最东方的两个省份──
巴布亚省以及
西伊里安查亚省 (2003年之前,其同属于伊里安查亚省)。
1949年,荷属东印度停止运作而成为完全独立的印度尼西亚,荷兰重新得到新几内亚西部的主权,并准备建立一个独立国家。约5千名教员飞往该处,荷兰推行政治、商业以及公民技能。其第一批本土海军军校学生毕业于1955年,而第一支陆军部队成立于1956年。荷属新几内亚全境范围的选举于1959年,而1961年4月5日巴布亚议会开始运作,预备于10年之内完成独立。1961年12月1日,荷兰认同其议会所选择的国歌以及订定晨星为新的国旗。
1961年12月18日,印度尼西亚占领西巴布亚。印尼与荷兰军队冲突过后,
联合国于1963年5月将西巴布亚主权移交给印度尼西亚。在一场被印尼军方控制的颇具争议的
公民投票之后,西巴布亚于1969年正式加入印尼版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