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气象局(Putian city bureau of meteorology)的前身为福建省闽候专署中心气象站、福建省闽候专区气象区、福建省闽候专区气象台。1971年7月改称莆田地区气象台,1983年10月,莆田地区撤区建市,莆田市气象台成立,下设人秘科、业务管理科、服务科、天气预报科。1988年12月,莆田市气象台改称为莆田市气象局,下设办公室、人事科、业务管理科、服务科、天气预报科。1997年5月
机构改革,下设气象台、人秘科、科技服务与产业科。2002年根据中编制委批复的《地方国家气象系统机构改革方案》和
福建省气象局批复的《莆田市国家气象系统机构改革方案》,市气象局内设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职能科(室)3个:办公室(人事科)、业务科技科、政策法规科;直属科级业务单位4个:莆田市气象台、莆田市气象科技信息服务中心、莆田市防雷中心、莆田市气候资源开发中心;并设立仙游县气象局、荔城区气象局、
秀屿区气象局3个县(区)级气象局。1997年5月莆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成立“莆田市防雷监测技术中心”,人员编制核定10名,经费实行自收自支。
机构人员
1978年底莆田市气象台有干部职工35人(含1979年分离出的原莆田县气象站人员)。现有在职人数35人,大学本科20人,大学专科11人,中专4人,中共党员18人,共青团员2人。离退休党员13人。
机构职能
1、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本行政区内国家建设和社会生活提供气象管理保障和气象服务。 具体业务范围有:气象法规建设、气象行业管理、气象防灾减灾、气象业务管理、防御雷电管理、气象科技攻关与成果推广、气象宣传教育、天气预报与气候预测、气象服务、气象卫星应用。
2、闽气发[2006]132文件中《莆田市国家气象系统机构编制调整方案》中内容如下:
根据建立“多轨道、集约化、研究型、开放式”业务技术体制的需要和我省业务技术体制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需加强以下职能:
(1)加强气象综合观测业务运行的监控和质量控制工作,提高综合观测数据质量、数据汇集、评价和观测产品制作水平。按照中国气象局“三站四网”的布局原则和“一站多功能、一站多用途”要求,加强各县局观测体系建设。
(2)加强多轨道预报预测业务工作,不断丰富预报产品,提高业务指导能力。
(3)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服务。负责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强化重大气象灾害的灾前预评估、灾中跟踪评估和灾后恢复评估工作;强化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完善联动机制。
(4)加强气象公共服务。改善服务手段、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扩大气象信息的公众覆盖面,建立畅通的气象信息服务渠道,提高公共气象服务听时效性。加强海洋气象服务,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祖国统一大业提供可靠的气象保障。
(5)加强探测技术、装备、信息网络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工作,加强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6)加强气象科技创新和气象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加快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开展与多轨道业务及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新知识、新技术培训。
机构设置
办公室(人事科)
1、贯彻国家人事、劳动、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2、综合草拟本市气象工作计划、总结和规章制度。
3、协助局领导了解检查全局计划、决定和领导交办事项的执行情况及其催办工作和负责局机关会议的组织安排。
4、具体承办局管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及后备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和干部调配、安置工作。
5、负责事业单位聘用干部的报批及申办气象
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
6、负责分析研究部门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状况,具体制定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计划,报批后协调各单位实施。
7、拟订本部门财务、统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8、组织编制本部门各项事业经费的预算、决算和会计报表。
10、管理文秘工作,负责局机关发文、材料的打印和各种文电、信件的收发工作,并对收文提出拟办意见,同时做好机要、保密、综治、计生等工作。
11、管理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统筹协调行业岗位培训工作。
12、负责本局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有关服务工作。
13、管理局机关办公事务,协调各单位之间的交叉问题,组织新增任务的施。
14、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业务科技科
1、组织草拟气象基本业务及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具体措施办法;
2、根据业务技术规范、具体制定本区域预测报质量管理措施,并指导所属台站建立健全业务规章制度;
3、具体负责管理气象现代化建设项目及探测项目建设论证工作;
4、负责协调管理气象综合探测系统、气象信息网络系统、天气预报警报等工作;
5、依照有关气象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和保障气象探测环境;
6、具体组织气候资源开发和气象科技项目审报攻关及推广,组织市、县气象信息服务经验交流活动和服务效益评估;
7、组织新业务试验推广,并负责骨干人员培训工作;
8、负责各项业务质量的调查、考核和上报工作;
9、负责市局文书、科技档案及阅览室管理;
10、负责气象科普宣传及对外开放参观事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政策法规科
1、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具体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具体组织、协调和管理气象行政执法工作;
3、具体负责申办资证及收集管理有关行政执法文书编写、备案、归档工作;
4、组织有关业务培训和气象部门普法计划的实施;
5、负责日常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知识的咨询;
6、组织草拟防雷减灾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及规章制度,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
7、组织开展防雷减灾技术开发、推广及经验交流;
8、组织制定雷灾调查制度和流程;
9、负责收集、编写防雷减灾服务的各项指标,指导、监督管理有关防雷项目工作;
10、具体指导和管理气象科技服务与产业为重点的综合经营发展,并促进产业资产的增值,保值;
11、加强执法、防雷及产业队伍建设;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气象台
1、负责监视和预报本地区出现的重大灾害性、关键性天气,遇有重大灾害性、关键性天气要组织本局领导和全体预报员会商,并及时与上级气象台会商。除重要天气由领导和把关预报员双重签发外,负责发布本地区其它天气预报。
2、认真分析实时资料、数值预报产品,上级台及国内外发布的预报产品,卫星云图和雷达资料及其它可能获得的各种气象信息。严密监视天气演变。
3、负责对影响本地重大灾害性天气进行技术总结,学习和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不断引进、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提高本地区的预报水平。
4、结合日常工作需求,建立研制适合本地特点的预报工作平台,积极稳妥地向气候系统领域拓展工作。
5、负责气象信息网络系统夜间的守班工作。在此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与网络管理员取得联系,尽快到岗处理,保障气象信息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防雷监测技术中心
1、负责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贯彻实施《莆田市防雷减灾管理暂行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应措施,把防雷减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组织《质量管理手册》的制订、补充及修改检查。
3、负责对防雷设计审核、检测及配合对防雷工程竣工验收;
4、组织雷电灾害调查、统计和鉴定;及时上报重大雷电灾情和年度雷电灾害情况。
5、主持质量分析及事故分析会。
6、负责建立
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检测数据公正性、科学性、准确性。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气象科技服务中心
1、调查研究气象信息服务的发展动态,制定气象科技服务业务流程;
2、组织开展各项气象信息服务,不断拓宽服务领域,确保各种信息准确及时,服务网络畅通。
3、积极组织业务人员参加各种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专业素质。
4、组织开展对外服务宣传,逐步提高气象信息内容的实用性、时效性,降低用户的不满意程度,适时搜集气象服务效益事例;
5、负责组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气象信息网络与装备保障中心
1、信息网络保障方面,(包括网络布线系统的维护、网络设备的维护、网络系统的维护、服务器系统的维护、数据库系统的维护、电脑软硬件维护、打印机、扫描仪、
UPS电源等外设的维护。)负责本辖区气象信息网络软、硬件系统的规划建设;负责市级气象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存储;实时监测本辖区上行的气象信息、产品情况。按要求负责本辖区传输时效、质量的分析,配合省气象信息中心进行省、市通信网络系统运行监控与维护。
2、装备技术保障方面,负责全市区域气象观测站的维修维护保障体系建设,按照“两级保障”的机制运行,由本中心、县(区)气象局依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开展技术保障工作,承担本辖区内综合观测系统观测设备保障;按照综合观测设备的业务规范,做好日常巡检、维护和维修任务;负责本辖区区域站设备的标定;负责本辖区内的业务系统防雷等保障;负责本辖区综合观测系统技术装备的计划、供应、仓储和调配。
3、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获得荣誉
2018年5月28日,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020年11月20日,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
2022年6月,莆田市气象局气象科普基地被福建省气象局和省科学技术厅联合认定为首批福建省气象科普基地。
单位领导
林莉珍:党组书记、局长
陈阿仲: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陈春忠:党组成员、副局长
童华君:党组成员、副局长
郑文荣:二级调研员
王云海:三级调研员
陈艺芳:总工程师
地理位置
地址:文献西路6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