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盐务局是莒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和盐业行政执法主体,于1994年8月组建,正科级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隶属于日照市盐务局,接受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双重领导。
日照盐业公司莒县分公司是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依法从事本行政区域内的盐资源开发、利用和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隶属于
日照盐业公司。与盐务分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2009年碘盐合格率、
碘盐普及率、
食用盐合格率分别达100%、99.65%、99.30%,分别高出国家规定95%、95%、90%的标准。自2003年以来,连续6年被日照市盐务局和山东省盐务局授予“全市盐业系统先进单位”和“全省盐业系统先进单位”,自2006年来,连续三年被中共山东省盐务局委员会和山东省盐务局授予“全省盐业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09年1月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三个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机关服务名牌”称号。
2010年5月被省
盐务局、省公安厅授予“全省打击涉盐违法犯罪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1月被日照市人事局和日照市盐务局授予“先进集体”; 2011年6月份和2012年3月,先后被省盐务局授予“山东省盐政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依法行政先进单位”;2012年1月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工作目标综合考核进步奖”;2012年2月被市人社局、市盐务局授予“先进集体”;2012年4月被省盐务局授予“全省盐业系统‘管理效益年’活动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
李俊升:日照市盐务局莒县分局、莒县盐业分公司党支部书记,协助局长抓全面工作;协助局长抓劳动人事工作;分管党建、纪检、精神文明建设、工会、社会治安、安全稳定、文字宣传、基建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