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盐务局
莘县政府工作部门
莘县盐务局是莘县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和盐业行政执法主体,正科级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业行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隶属于
聊城市盐务局
,接受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市局为主。
主要职能
1、监督检查盐业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全县的盐政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受理盐业违法行为举报,制止和纠正各类涉盐违法行为,维护好全市盐业市场秩序;
3、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受理用盐单位提报的用盐计划并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盐业市场的有序供应;
5、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盐资源,统筹安排,合理调度,保障全市盐产品供需基本平衡。
6、负责下属企业的管理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机构
办公室、人事科、营销科、稽查科(盐政稽查队)。
领导班子
莘县盐务局党支部书记、局长、莘县盐业公司经理:刘怀祥。
莘县盐务局党支部委员、副局长、莘县盐业公司副经理:王保运。
莘县盐务局党支部委员、副局长、莘县盐业公司副经理:张军伟。
莘县盐务局党支部委员、副局长、莘县盐业公司副经理:闫纪波。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0-12-25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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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主要职能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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