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
莱芜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依法组织管理全市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的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查处违反企业注册管理法规的行为。
(三)依法对全市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监督管理租赁柜台经营活动、商品展销会和粮食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五)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六)依法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查处违法合同案件,打击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调解合同纠纷;依法组织管理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活动。
(八)依法对广告和广告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户外广告进行登记管理;组织查处违法广告。
(九)负责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假冒商标案件、商标非法代理案件及其他商标违法案件,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组织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推荐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管理辖区内特殊标志;监督和指导商标代理、商标评估以及商标民间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一)对所辖市〈区〉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实行垂直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市系统的人事工作;管理本市系统的财务经费、国有资产、装备和基建等工作;负责本市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二)承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相关单位的党群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政工科承担。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
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 ;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指挥、调度全市“ 3· 15”投诉举报网络的运行 ,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
商标广告管理科
负责全市注册商标和《印制商标单位证书》的验证工作;组织推荐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依法审批本市商标印制单位,监管商标印制行为;组织查处商标侵权案件;管理辖区内特殊标志和特殊标志 ;监督和指导商标代理 商标评估机构以及商标民间社团组织的工作。负责全市广告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管 ,依法审批广告经营单位并核发广告营业证照 ,按照管理权限审查广告内容 ,进行户外广告登记 ,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指导本市系统广告管理工作。
市场合同管理科
依法组织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 ,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负责登记注册各类有形市场;监督管理租赁柜台经营活动、商品展销会和粮食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组织指导对市场进行专项治理;指导本市系统的市场监管工作 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 ,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鉴证合同 ,调解合同纠纷 ,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依法组织管理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活动;指导本市系统的合同监管工作。
法制科
负责本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工作,承办或参与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法制宣传、培训工作 ;指导本市系统的法制工作。
财务装备科
组织实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编制汇总和执行本市系统财务预算,汇总财务决算;统一管理本市系统各项经费、装备、基建、国有资产及行政性收费和罚款票据;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装备、基建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对本市系统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实施内部审计;指导本市系统的财务装备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人事政工科
负责本市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事务;承办本市系统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组织推动基层体制改革和规范化管理;负责本市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本市系统的表彰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对外业务交流与合作;负责本市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行政、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统计、信访、通讯报道、督办、信息化、安全保卫、会议组织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装备、基建、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直属单位
专业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1.机动车辆交易市场管理所。
科级建制,为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依法负责机动车辆交易验证,查处倒卖、擅自拼装、拆解机动车辆等违法行为。
2. 经纪人管理所
科级建制,为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依法负责经纪人的备案和监督管理,指导经纪人自律组织的工作。
公平交易局
挂“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经济检查总队莱芜支队”和“打击传销办公室”的牌子,为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直属机构,副处级建制。主要职责是: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案件;指导本市系统公平交易执法办案工作。
内部设:综合科、经检一科和经检二科。
企业注册局
为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组织管理企业注册,核定注册单位的名称,审定、批准颁发管辖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包括授权登记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办理企业年检;查处违反企业登记注册管理法规的行为;指导本市系统企业的登记注册及监督管理工作。
内部设: 企业注册科、外资企业注册科和综合监管科。
内部设: 企业注册科、外资企业注册科和综合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