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盐业管理局
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和盐业行政执法主体
获嘉县盐业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和盐业行政执法主体,正科级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盐业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全县的盐政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受理盐业违法行为举报,制止和纠正各类涉盐违法行为,维护好全县盐业市场秩序;
3、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受理用盐单位提报的用盐计划并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盐业市场的有序供应;
5、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盐资源,统筹安排,合理调度,保障全市盐产品供需基本平衡。
6、负责下属企业的管理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财务科、盐政科、运销科、人事科等。
领导介绍:
刘波,获嘉县盐业管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盐业公司经理。
李正清,获嘉县盐业管理局副局长、副经理。
岳绍海,获嘉县盐业管理局副局长、副经理。
附注:获嘉县盐业公司为河南省盐业总公司的下属企业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实体组织,与县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12-17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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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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