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华商联总会创建于1954年3月29日,是菲律宾华侨华人工商界的最高机构,为无股份非营利的有限公司组织。原称菲律宾华商联合总会,1956年改称菲华商联总会,简称商总。总会成立以来,不仅为菲律宾华人提供了许多援助,而且也对菲律宾的发展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近年来,总会加强了同中国的联系。
总会简介
菲华商联总会(商总)创立于1954年,当时的南文麦狮狮总统鼓励华社领袖,成立一个具有凝聚力的组织,以便争取府更大支持。
今日,过了60多年,商总仍然被认为是建设国家的重要伙伴,更是华社的喉舌。
中国国务院授予本会“华助中心”之誉,于二O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在本会举行挂牌仪式。
商总是非股份、非盈利公司。作为规模最大的华商组织,商总将来自大岷区、东北吕宋、西北吕宋、中吕宋、南吕宋、美骨、东未狮耶、宿务—武运、东西黑人省、班乃、北棉关佬、南棉关佬及西南棉关佬的各个菲华商会及行业组织团结起来。
商总设立了16个委员会来负责各方面的工作:工商委员会、外交委员会、劳工委员会、税务委员会、财经委员会、福利委员会、调解委员会、农资委员会、组织委员会、文教委员会、社会责任方案委员会、青合委员会、新闻委员会、
物业管理委员会、特别方案委员会、及科技资讯委员会。
商总深入参与国家的经济、社会、民间及文化生活。为了兑现菲律宾的承诺,商总参与广泛活动。
总会章程
(1)协调全菲所有菲华工商团体的活动;维持彼此间的和谐关系;仲裁与解决其纠纷或歧见;促进彼此间的合作。
(2)衷诚与菲律宾政府合作,支持政府的经济发展及其他种种方案。
(3)致力促进菲华青年参与菲律宾大社会的活动,加速融合本地华人社会于菲律宾国家政治主体。
(4)协助促进
菲律宾工商业的发展与成长,鼓励对农业的投资以加速农村的发展。
(5)协助、维护及增进其所有会员之福利,为其会员之繁荣与利益而努力。
(6)搜集、翻译与研究影响其会员的法规,并引导其遵守此等法规,及鼓励纳税。
(7)培养与巩固菲人与华人之间的和洽关系。
(8)推进与维持教育、文化、体育、慈善与社会福利方案。 监事会下设文书、审核委员会。
机构介绍
理事会下设外交、工商、
财务、经济、组织、联络、福利、调解、青年、大厦管理、农资、新闻等委员会及秘书处。
会员与团体
会员会为团体会员与非团体会员两种。团体会员由菲律宾各地的华人商会、
同业公会及其他商业团体组成。
会员初团体会员计216个,后因部分团体停顿或合并,至70年代末减至152个。其中大马尼拉区59个,外省区93个。至80年代中期,剩140个,其中大马尼拉区55个,外省区85个。90年代初,仍为140个,其中大马尼拉区56个,外省区84个。非团体会员指无同业公会组织之企业、公司、
金融机构。70年代商总拥有24个非团体会员,至90年代只剩11个。1968年5月30日,菲律宾岷里拉中华商会加入商总为会员团体,但到1991年3月又定时布退出,致使商总的力量受到严重削弱。
主要事迹
商总成立后,为菲华社会做了许多实事。其中最重要的有:
(1)成立初期,尽力团结各华侨团,保护华侨的合法权利,与菲律宾政府交涉谈判涉及华侨利益的各种菲化方案。
(2)调解菲华社会的各种商业(产权、合同等)纠纷。
(3)全力支持菲律宾政府的多种经济与社会发展方案。
(4)从事多种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如大力推行捐建农村校舍方案(迄今已捐建1200多座校舍于全菲各地),为贫民义诊赠药,每逢天灾(风灾、地震、水灾、火灾)时施赈救济,设立防火会与消防队等。
(5)经常举办讲习会,邀请有关官员向华商讲解有关法令、规例,诸如最新的法律、条例,或工商业、劳工、税务法则等,以利一般华商知所遵循。
(6)近年鼓励华文教育,每年举办暑期华文教育师资讲习会,协助促进华文教育师资水平的提高。
大事记
1975年中菲建交后,商总未能顺应政治潮流的变化。
1994年3月组团首次访问
中国大陆(名义上访问东北亚,包括访问
日本、
韩国、
台湾地区)。
1997年1月,应中国政协之邀,再次组团访问中国大陆。
理事长
现任理事长
理事长:施东方
历任理事长
杨启泰(1954-1962),
蔡考固(1962-1966),
高祖儒(1996-1970、1981-1985),
蔡文华(1970-1974),
姚(1974-1976),
郑龙溪(1976-1981),
庄清泉(1985-1987),
李永年(1987-1991),
姚荣辉(1991-1993),
董尚真(1993-1997),
杨海章(1997-1999),
陈永栽(1999-)。
会址
6th loor,Federation Center Building,Muelle de Binondo St.,Mani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