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教育局
萧县教育行政机构
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制定相关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的县级教育行政机构。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制定相关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
(二)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组织和协调全县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和管理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学前幼儿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工作,协调各乡镇、各部门有关教育的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组织实施中、初等教育和学前教育课程计划与课程改革等。
(五)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办法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并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筹措与使用情况;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整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教育收费标准的执行与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投入的效益,做好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工作。
(六)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的人事编制和劳资工作;统筹规划并实施中小学教师队伍和学校领导班子的管理和建设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中小学学校内部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安全保卫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八)负责组织落实高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计划;拟定全县中、小学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高、中等师范院校毕业生的录用聘任和就业安置工作。
(十)负责所属单位的党群社团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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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6-11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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