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管理是指国家对版权事宜的专业性行政管理。国家职能的一个方面,整个国家行政管理的组成部分。有关版权行政管理事务,必须依照版权法的规定由版权主管机关负责实施。在建立版权制度的国家,大都设有版权局。关于版权局的法律地位,各国有不同规定。有些国家规定,版权局是政府所隶属的行政管理机关;有的国家规定,版权局是一个独立的社会组织。版权局的管理活动涉及版权的取得、转让、使用以及处理版权纠纷、提供版权情报、交涉涉外版权事务等各个方面。
管理简介
一.著作权的行政管理
著作权的行政管理是国家机关依据法律赋予的职权对著作权进行的管理,这包括国家中央机关和省级机关对著作权的管理。在我国管理著作权的中央机关是国务院所属国家版权局,其管理职权是:贯彻实施著作权法律、法规,制定与著作权行政管理有关的办法;查处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指导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批准设立
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涉外代理机构,并监督、指导其工作;管理国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的使用;负责著作权涉外管理工作;承担国务院交办的其他著作权管理
工作。
省级管理机关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版权局,这类管理机关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行政管理办法,普及著作权的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培训著作权行政管理人员,调解处理著作权纠纷等。
二.著作权的社会管理
在我国,著作权的社会管理主要是指对具有全国性的有关著作权的事项进行综合服务和管理的活动,其机构是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该中心于1998年9月在北京成立。这是国家设立的综合性的版权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机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宗旨是依照《著作权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作者的著作权和作品的使用者及传播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创作,繁荣科学文化,促进版权事业和版权产业的发展。
该中心管理的下属机构有:
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中国著作权使用报酬收转中心、中国计算机软件登记中心、《著作权》杂志社、版权鉴定委员会、法律部、综合业务部、全国反盗版联盟联络处(筹)、中国文字作品著作权协会、中国摄影美术作品著作权协会(筹)等部门。
中国著作权使用报酬收转中心是国家版权局指定的从事法定许可报酬收转的工作机构。其基本职能是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开展法定许可报酬收转工作。主要是收转报刊转载后作者地址不明的作品的稿酬。不属于法定许可的稿酬,中心不予收转。
三.著作权的集体管理
著作权的集体管理是实施著作权法的重要手段,是专门为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方便他人使用作品、保护著作权的专门活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专门从事这种活动的社会团体。
1.著作权人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关系
在国际上,著作权人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关系有两种,一是转让合同关系,二是信托合同关系。前者多为英美法系国家采用,后者多为大陆法系国家采用。在我国已有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著作权人的关系属于信托关系。我国《著作权法》第八条规定:“著作权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
2.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日前有两个,一个为中国音乐著作权人协会,一个为中国文字作品著作权协会。
中国音乐著作权人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成立于1992年,是由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共同发起,经民政部准予登记的独立的社团法人,是我国唯一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专门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非营利性机构,主要管理音乐作品的录制权、表演权、广播权。
协会实行会员制。“协会”开展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的主要内容有:进行音乐著作权人和音乐作品的登记和档案管理;收取音乐作品使用者依法交付的作品使用费,并发放使用许可证;根据作品的使用情况向音乐著作权人分配作品使用费;对侵犯音乐著作权的行为提出法律交涉;受国家版权局指定,“协会”还承担法定许可使用音乐作品使用费的收转工作。在国际合作方面,“协会”于1994年5月加入了国际作者、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在CIS国家和地区的协会签订了相互代表协议,并将协会(国际作者、作曲者、出版者名录)和WWI,(世界作品目录),使中国的作品进入国际识别系统,一旦中国作品在海外被使用,其权益便可得到保护。
中国文字作品著作权协会经国家版权局批准,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和中国作家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共同发起筹建。该协会是由各类文字作品(包括文学艺术、科学技术、社会科学等类别)著作权人和著作权相关人的权利人自愿参加组成的、共同维护其著作权利及相关权利的
非营利性组织。协会会员已近千人,登记各类著作权利2万多项,各类作品使用者近200家。
此外,我国正在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积极筹建美术、摄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该机构将以委托集体管理和法定集体管理的方式,接受境内外美术、摄影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代著作权人向使用者发放许可证并收取使用报酬;还将以版权代理方式开展版权贸易和诉讼代理;向使用者推介美术、摄影作品;为著作权人联系使用者;为使用者联系著作权人;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美术、摄影作品数据库;开展美术、摄影作品网上展示活动,为广大美术、摄影作品爱好者提供浏览、阅读方便,为作品使用者提供查询服务;协助著作权人举办美术、摄影作品展览;组织境内外美术、摄影作者开展版权业务及版权贸易交流活动等。
企业著作管理
著作权法颁布10年来,中国的著作权保护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由于我国起步晚,著作权保护意识依然落后,侵权现象严重,权利落实难度较大,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网络等新兴媒体平台的逐渐普及,著作权方面又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国内企业还需进一步提高著作权保护的意识,做好企业著作权管理工作。
1.企业著作权管理存在的问题。
企业著作权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对著作权基本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之甚少,版权保护意识淡薄;二是没有版权管理的机构、专兼职人员以及相关制度;三是企业虽有相关部门开发创作作品或委托他人、与他人合作开发创作作品,但权利归属混乱不明晰;四是企业版权资产没有得到有效的管理和利用,无形资产流失现象较为严重。企业往往在付出沉重的代价之后才认识到企业著作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2.企业著作权管理的重要性。
做好企业著作权管理工作首先要建立著作权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制定一系列著作权管理制度,企业设有知识产权部门的可由该部门负责企业著作权日常管理工作。
企业著作权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著作权的归属管理;著作权、邻接权合同管理;著作权纠纷管理;著作权经营管理;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网络著作权的管理等。
做好企业著作权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第一,可以防止他人侵犯企业的著作权,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第二,在企业的科研开发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提高著作权意识,避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一旦涉及侵权案件,能为自己作出合理的抗辩。第三,做好著作权经营管理工作,可以使著作权为企业带来收益。版权产业是经济发展的动力,著作权中蕴藏着巨大的财富,著作权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可以为企业带来巨大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