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岁在贵池读完小学,后去上海徐家汇一所教会学校读书。民国18 年(1929 年)秋,由北京中法大学保送去法国里昂中法大学攻读法律。留学期间,他参加了进步组织“反帝大同盟”。民国22 年秋,董希白回国后,任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教授、上海三英大学文学院院长兼教授。在沪时,他曾因积极翻译外国进步书刊被人告密,于民国27 年4 月到江南投身革命队伍。民国30 年5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新四军军部教导总队政治教员、苏北行政委员会秘书、苏北太东县县长、东台县县长、苏中一分区副专员;华中大学、苏南公学党委书记兼校长等职。
全国解放后,董希白于1949 年底调中华人民共和国
外交部工作。先后任条约委员会主任秘书、条约法律司副司长、国际法律研究所所长。1964 年,董希白当选为
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四人帮”迫害,被遣送到合肥,剥夺了工作权利。他因此抑郁成疾,于1974 年病逝。董希白的著作有:《现代比利时政治》,翻译著作《战后国际政治条约集》、《种族与历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