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廷钦(1545—1604),字仲恭,号海门,闽县
琅岐乡(今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下岐村)人。明万历七年(1579)举人,历任江西抚州教谕、南京国子博士、广东钦州知州、韶州同知、肇庆知州、思明同知、浔州知府、湖南岳州通判、靖江王长史等职。他勤政清廉,文武双全,安边抚民,爱民如子,人称“海门公”。
明嘉靖二十四年(1545)生于闽县嘉登里(今琅岐镇下岐村)。明万历七年(1579年)举人,授
江西省金溪(今抚州县)教谕,代理金溪、乐安、
东乡诸县事,后升任南京国子博士,极力为太学生姜某人辨冤,因此得罪勋臣,调为钦州(今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县)知州,建平南浮桥,繁荣商业;招集流亡,发展生产;创办社学,初一、十五日还亲自到社学讲课,学风为之一变。
钦州与交趾国(越南)交界,地势险要。廷钦备战舰,募壮丁,厉兵增垒,守住要冲,外人不敢来犯。唯有大盗林茂的党人在海上横行,并进迫
钦州,但见钦州有备,并慑于廷钦声名,只得退去,不敢妄为。又,澌澶的土官赵良臣,为一件小事举旗反叛。廷钦诚加招抚,并呈请恢复他的官职,让他有署理四峒长官的权力,于是化干戈为玉帛。以后赵良臣还为保卫钦州立了许多的功劳。
廷钦在钦州政绩卓著,遂升韶州(今广东曲江县)同知。钦州百姓在纪念。廷钦到
韶州,认真整肃治安,令每乡成立一个堡,每堡驻一千人兵,巡逻守望,使盗贼无存身之地。此外,韶州设“厂”(宦官专权的特务机构),向商人收税,且高于国家税收的10倍。廷钦呈请取消,减轻商人的负担。不久廷钦调
肇庆府(今广东
高要县)理事。
肇庆有大盗在海上横行,官军往捕,屡不能获。廷钦别出心裁,招募善泅兵勇,伏水中,持大凿,沉盗船,杀其首领,又俘获200余人,于是肇庆安定。廷钦升肇庆知府,后补为思明(今福建厦门市)同知,又历任
浔州府(今广西桂闰县)和岳州(今湖南岳阳县)通判,再升靖江王长史,以后告老返乡,月余病逝。
廷钦走马上任路过徐州时,得知同郡举人
林偕春病逝,于是前去看望家属。偕春有不少财产,但他身边的人正图谋瓜分。廷钦忙请地方官封其行李,保全了他的财物,并负责料理偕春丧事。
董廷钦墓在琅岐九龙山东麓文殊寺后面,其墓志铭乃南京大理寺卿
林烃所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