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新策(1676—1754) 字嘉三,合江董沟(今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白米镇)人。康熙庚辰(1700年)进士,授庶吉士,入翰林,为散馆编修。四川总督
岳钟琪向雍正推荐董新策,认为“可大用”。雍正召见了董新策,夸奖他的忠孝,还赏赐他御砚御墨,貂皮、人参,并授他宁夏兵备道官职,后调他任平庆知府。董新策对此感恩戴德,写了《纪恩诗八首》。晚年主持成都
锦江书院,受到四川士林的敬重,门人遍布川内外。他著有《剑外搜奇》、《樗斋诗文集》等行世。
康熙四十八年(1709),泸州知州
张士浩于政事乎和之后查阅旧乘,感其多所缺略,适值新策辞官家居,慕其文才,遂骋请总事续修州志——《
泸州志》。此志据王帝臣《泸志》续修而成,对旧志之缺略者一一作了订补,而主要则是续纂近二十余年间史实,不数月便得以成书付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