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隶属于葫芦岛市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门,位于辽宁省西南部葫芦岛市。
主要职责
1、领导全系统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派出机构,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制订全系统工商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2、依法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登记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
工作动态
市工商局城区分局机构改革工作圆满结束
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城区分局机构改革工作在分局党总支的坚强领导下,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平稳推进,于12月7日圆满地完成了机构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此次机构改革中,分局坚持以工商工作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为目标,本着“机构改革和事业发展有机结合”、“精减科室”、“充实基层监管一线”的原则,引入竞争激励机制,通过竞争择优上岗,认真做好人员分配工作。
在此次机构改革中,分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深入开展动员。此次机构改革涉及内容多、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圆满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和加强对机构改革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挂帅的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人事监察科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以切实加强领导,合理部署,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同时,认真搞好宣传动员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推动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完成。
二、组织严密,程序合规,体现公平、公正。分局于12月5日召开全体干部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将改革工作全面铺开,于12月6日上午召开会议确定负责办公室和人事监察工作的人选,提前任命就位参与实施机构改革工作,并于当日完成各科所正职领导岗位申报工作。12月7日上午,申报各科所正职领导职位人员以竞聘演讲和民主推荐方式竞争上岗,同时启动副职领导岗位和一般工作人员选岗申报工作。经本人申报、各科所正职领导提名和领导班子研究,分局于7日15时30分正式公布科所副职领导和一般工作人员履职情况并予以公示。
三、统筹兼顾,做好其它各项工商工作。在认真组织好机构改革工作的同时,分局做到了机构改革和日常监管服务工作两不误,周密安排落实好日常巡查、登记监管、案卷录入、迎接检查等工作。在强调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做好各科室工作交接的同时做好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全局上下思想不乱、人心不散、工作不断。
城区分局此次机构改革工作实行全程阳光操作,切实做到了政策、方案、过程、结果四公开。分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求索、不断完善,使改革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和良性运作,使机构改革成为推动分局事业发展的强劲助力,为促进我市老城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