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俗
丧葬习俗
丧葬是人生最后必不可少的程序,是一个人在尘世中的最后礼仪,也体现着生者对死亡、对死者的哀悼。丧葬习俗是一个社会政治、宗教、经济、文化的折射,是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葬俗都有其存在的特定时间、范围和意义。土葬一般认为是西藏早期的葬俗;塔葬、火葬往往被视为高贵的葬俗,特别是塔葬,只有历世达赖喇嘛、班禅及少数大活佛才享有金银灵塔之葬的殊荣。普通僧人和贵族往往选择火葬,但在森林多的林芝等地区,一般老百姓也行火葬 水葬往往用于穷人、病死者、儿童等;天葬,是西藏最受欢迎、具有普遍性的一种葬俗……
天葬
天葬是中国藏族普遍采用的一种葬俗,至今仍保留。葬前,将死者放在屋内角落处停一至数日,请喇嘛念经一次。葬时,尸体忌从房门抬出,只能从窗口运出;如果在楼上,尸体用绳索吊下。天葬场是习惯形成的。专司天葬者将尸体用畜驮或背扛方式,运至天葬场。碎尸时,焚柏杖,烟缕升起,群鹰趋烟而至争相啄食。尸骨以食尽为吉祥,若有残余,送葬亲友则将其焚化。死者用过的器材和穿戴,归司天葬人所有。除藏族外,中国的部分裕固族和少数门巴族也行此种葬俗。
水葬
水葬是部分藏族、门巴族在建国前实行的葬法。西藏地区的藏族多数实行天葬,唯凶亡者和一些传染病亡者被贬用水葬;另一些地区的藏族因地处草原,缺乏燃料,除农奴主行火葬、天葬外,一般也行水葬。水葬有固定的场所,多设在江河急流之处。人死后,请喇嘛念经,由司水葬者或近亲,将尸体层层捆扎,背至水葬场,在其前胸绑一巨石沉水。死者生前的穿戴用物归司水葬者所得,其余财产半数交地方封建政权,半数交寺庙。由于治丧待客花费大,许多人因而负债累累,有些家庭甚至破产。
火葬
火葬是以火焚尸,将骨灰储于盒(坛、缸、瓮等)内。因民族不同,火葬仪式、方式各不相同。四川、云南大小凉山彝族火葬时,凶死者骨灰予以扬弃,正常死亡者的骨灰用土稍加掩埋。拉祜族火葬时,将死者及其生前使用的生产、生活用具一起火化。普米族则先将尸体放进四方形棺中抬到火葬场,用斧劈开,把尸体置于放有蜂蜜和酥油的“柴房”中火化,后收骨灰送往高山的骨灰洞中。建国后,由于丧葬制度的改革,在大中城市中,火葬已日益普遍。
土葬
土葬是世界各民族普遍采用的一种葬式,又称埋葬。土葬有多种形式,如竖穴墓、大石墓、瓮棺葬、石板墓、洞室墓、木椁墓、船棺葬等等。
树葬
树墓亦称风葬,具体葬法颇多。如有的在树权上把树枝搭成鸟巢状或在几个树杈上搭放横木,将死者陈放其上;有的在树上建造窝棚状小屋,将死者置其内;有的将死者悬挂或捆于树上。中国东北、西南等地区曾有这种葬俗。树葬习俗的产生,同游牧经济有关,也与远古人类的“巢居”有关。
崖葬
崖葬是在崖穴或崖壁上安葬人的遗体的一种葬俗。中国的崖葬主要分布在福建、浙江、江西、贵州、广西等省(自治区)山区及湖南、四川东南的长江及其支流沿岸和台湾各岛屿。崖葬大体可分四种类型:一是将葬具放置在天然崖穴中;二是将葬具放入山崖层的罅隙里;三是在悬崖上凿孔钉木桩,搁置葬具;四是将葬具放置在开凿的山崖窟龛中。
苗族葬俗
洞葬
即人死入棺之后,要把灵柩停放在天然的溶洞里。这类葬法主要流行于惠水、龙里、贵定、平塘、都匀、独山、罗甸、平坝、长顺、紫云、望谟等县的部份苗族中。近几年来在民族考古研究中发现了这类葬法的大量遗址。洞内灵柩从魏晋南北朝起到明清两朝止,历朝皆有,以唐宋至明代的为最多,但迟至明清时期方有记载。长顺县交麻乡的天星洞,平坝县的棺材洞,是其中几大大型的洞葬群,除朽榻不可计数外,可辩认的灵柩在百具以上,多的达五百余具乃至千余具,而且都是头东脚西方向陈列。这类葬式今已绝迹。
悬棺葬
即人死入棺后,把灵柩存放在悬崖绝壁的缝隙中,或在悬崖上打洞插上木桩,将灵柩横放于上。早在唐代,五溪地区就有这类葬式的记载。明代时黔中南地区苗族还普遍实行这种葬法。清代时逐渐减少以至消失。到抗战前仅有个别人家保留这种习俗。
土葬
很早就有,有木棺,也有石棺(黔中地区)。葬式有顺葬和横葬两类。横葬是一 种极古老的葬俗,头东脚西,过去主要流行黔西北、黔北、川南的苗族中,还有部份人家采用这种葬式。
树葬
是人死后用树皮包起来裹起来挂在树上,这在《隋书.地理志》有记载,今大部份地区已绝迹,仅个别地区对非正常死亡者采用。
其他丧葬习俗
老人临终时,一般要烧“落气钱”,有的要放在火塘边落气,这显然是受了汉族的影响。人死后一面以鸣枪、放炮为号,通知全寨;一面派人通知舅家及亲朋。还要给死者剃发、沐浴,换上寿衣,停尸于堂屋中,供亲属吊唁。惠水地区要把尸体停放在竹席上,挂于堂屋中柱横梁上,离地五六尺。这可能是古代悬棺葬的一种变异。
停葬期间,亲人亲族都来哀悼,妇女的“哭丧”尤为哀恸,全村全寨的妇女,即使与死者毫无戚族关系,都要集体前来哭丧,极尽悲痛之情。旁产的男从无论老少,也感动得嘤嘤而泣。
尸体入棺前,黔东南地区要将几钱碎含于死者口中,作为死者灵魂回东方故土的“路费”,称为“买水钱”。
在停丧期间还要请祭司给死者“开路”,交代亡魂去处,从开天辟地讲到伏羲兄妹造人烟历述祖先来源和迁徙经过,要亡魂随着祖先迁来的路线按站逆行,回到本民族发祥地的东方故土,和祖先亡灵欢聚。
出丧时,孝子拿着弓箭或刀剑在送丧队伍前面“开路”。意在表示祖先是辟山开路,披荆斩棘、除魔隆怪而来,所以老人亡故,亦要为其扫除障碍,使亡魂能顺利回到祖先故地。
墓地一般是请风水先生选定。黔东南地区有的是葬在家族公墓里,有的不择地。葬具普遍用木棺。葬式主要是顺葬,即头朝山梁上方,脚朝下方。望谟、罗甸一带还保持了头朝东方的古俗。
娄顺地区部份苗族还有“停丧待葬”的古俗,即灵柩出丧停放在山中数年以后才入土。
参考资料
苗族的葬俗.中国网.2009-02-09
最新修订时间:2023-03-21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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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天葬
水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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